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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优化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12-31 字体

关于优化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

职称评审“直通车”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目标

建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是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2019年,我厅印发《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打破职称“步步爬台阶”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有力促进了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一批高层次人才通过“直通车”直接获评高级职称。

近年,国家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出更高要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日趋多样,对职称评审服务的需求更加精细。为进一步发挥职称在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激励导向作用,在总结我省“直通车”政策施行经验基础上,我们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相关做法,对“直通车”有关政策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研究出台了《关于优化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办法的通知》,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鲁创新创业。

二、《通知》主要内容

2019年《暂行办法》对比,本次修改完善主要体现在:

(一)覆盖范围更广。将住鲁“两院”院士、支持期内泰山学者攀登专家、特聘专家等高层次专家工作团队的核心成员、海外来鲁的博士纳入“直通车”范围。

(二)申报方式更多样。除了个人直接申报外,规定高层次专家的工作团队核心成员,可以由专家举荐申报,同时对专家举荐数量、职称层级进行了明确。

(三)评审方式更严谨。要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审阅“直通车”人员申报材料的基础上,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方式,对其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评审结果更精准。

(四)监督管理更严格。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暗箱操作的申报人员、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纳入全省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对举荐把关不严、未能尽责、存在严重失实的专家,一经发现,取消职称申报举荐资格。

《通知》施行日期

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起开始实施。《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鲁人社字〔2019〕128号)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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