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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06-19 字体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2024年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服务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要素,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扩大就业的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积极贯彻落实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要求,突出政策推动、上下联动、品牌驱动、市场互动,大力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十四五以来,组织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80余万人次。

2024年,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号),对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主要环节提出规范要求,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质增效。贯彻落实人社部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省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起草了本《通知》。

二、出台目的

制定本《通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调整、规范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改善我省职业技能培训模式,优化培训路径,加强培训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劳动者提供更加高效、更加精准的培训服务。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从优化项目制培训、推广职业培训券、规范“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实名制信息系统使用、调整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六方面,明确具体工作:

(一)优化项目制培训,改进培训模式。面向社会广征集培训需求合理确定项目制培训项目和数量公开遴选培训机构,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精心开展项目制培训,严格组织实施结业考核或技能评价做好培训后的评估和验收工作,项目制培训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项目制培训补贴资金,先行拨付的资金不得用于培训必要支出外的其他用途。

(二)推广职业培训券,探索培训新路径。利用“定向券”和“通用券”等发券模式,不断拓宽职业培训券受益群体加大职业培训在开展项目制培训或特色专项培训中的使用力度,进一步丰富职业培训券应用场景为有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劳动者提供免垫付、信息化便捷服务

(三)规范“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平台监督管理大力推行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方式,加大知识技能型职业(工种)线上培训课时占比,合理确定实操技能型职业(工种)线上培训课时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严格落实“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资源运营服务规范,健全线上培训平台管理服务。

(四)强化实名制信息系统使用,规范业务经办流程进一步推进实名制信息系统使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业务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原则,不断优化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培训数据采集提升业务经办数据质量,发挥好实名制信息系统规范培训业务经办流程的抓手作用

(五)调整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严格组织结业考核。在坚持促进就业的导向和原则下,放宽培训合格证书的发放数量限制。严格考核内容,需充分体现职业(工种)核心技能,兼顾理论和实操能力,并有适当难易区分。加强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对存在培训合格证书弄虚作假、管理失序等现象的培训机构明确处理意见

(六)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升服务质效。强化培训资金统筹,压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优化补贴发放服务,及时受理补贴申请,尽快完成材料审核,支持引导劳动者按照自愿参加、自主选择的原则,通过先垫后补、信用支付等方式报名参训,为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严肃执纪执法,依法打击靠训吃训、内外串通、套取骗取培训补贴等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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