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鲁滋鲁味•鲁艺鲁品”专项职业能力品牌的
实施意见》部门解读
为推动特色技艺技能传承发展,激发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培育“鲁滋鲁味•鲁艺鲁品”专项职业能力品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制定背景
专项职业能力是劳动者就业创业的最小技能单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3月,我省顺应技能人才评价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方向,在全省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社会化改革试点,累计发布136个可备案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覆盖特色美食制作、传统手工技艺、农业生产等领域。改革以来,各市围绕特色产业、特色技能,进行了积极探索、广泛实践,培育了单县羊肉汤制作、胶东花饽饽制作等一批具有突出技能特点、鲜明地域特色的专项职业能力品牌。为进一步加大工作支持指导力度,提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质效,塑优塑强专项职业能力品牌,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实施意见》。
二、出台目的
(一)聚焦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引导劳动者发展特色美食制作技能、农业种植技术和特色手工技艺等,培养评价一批有技能、接地气、肯奋斗的技能人才。
(二)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全省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推动产业链、人才链和创新链互促共进、融合发展。
(三)将培育专项职业能力品牌与劳务品牌建设、“社区微业”行动、乡村工匠培育以及“山东手造”品牌打造等紧密结合起来,充分释放“专项职业能力品牌+”的叠加效应、聚合效应、倍增效应。
三、工作意义
培育专项职业能力品牌对于推动技艺传承、培养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有利于深入挖掘我省特色技能项目,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推动特色技艺技能传承发展。其次,有利于加大相关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力度,激发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第三,有利于鼓励引导劳动者向特色产业、特色技能聚集,助推特色产业更好发展。
四、落实措施
按照“发现—培育—提升”思路,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推动专项职业能力品牌高质量发展。
(一)培育品牌方面。《实施意见》立足“有技能特色、有市场需求、有社会价值”基本要求,要求广泛开展摸底调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培育具有山东特色的专项职业能力品牌。同时,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力度,为品牌培育工作注入“源头活水”。
(二)发展品牌方面。《实施意见》突出以专项职业能力品牌为中心,协同推进人才培养、考核评价、就业服务、创业支持等工作,鼓励劳动者发展专项职业能力“微技能”,实现技能成才、技能就业、技能增收。
(三)赋能品牌方面。《实施意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探索举办技能竞赛,组建品牌发展联盟,择优选拔一批省级专项职业能力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