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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2024年我省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24-06-26 字体


 

2024我省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为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要求,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4号),提高我省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一、起草背景

国家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本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4号),明确2024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关怀。

二、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

三、出台目的

通过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升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让退休人员更好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退休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调整人员范围

本次养老金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五、养老金调整具体办法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保持统一。其中: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32.6元养老金。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23年底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阶梯式提高挂钩调整数额。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目前,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在平稳有序进行,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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