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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2024-05-07 字体

《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

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渠道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都对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作出部署要求。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公益性岗位有关工作,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我省是人口大省、就业大省,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双过亿”,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确定在全省组织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行动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扩岗增容、上岗就业、管理服务等环节,精准发力施策,有效促进城乡困难群众就业增收,取得了群众满意、多方受益的良好效果。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已成为我省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为进一步推动扩容提质行动制度再完善、管理再严格、岗位再聚焦、监督再强化、责任再明晰、质效再提升,确保好事办好,切实发挥城乡公益性岗位在兜底线、稳就业、增收入、强基层、优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起草《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吸收建议,形成了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5大部分20条内容。

(一)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一是精准开发新岗位。按需开发一批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老年助餐等养老服务、“四好农村路”管护、“快递进村”服务等岗位,助力社区治理。二是梳理规范现有岗位。对已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进行集中摸排梳理,对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补贴待遇等要素进行规范。三是适时调整空置岗位。对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没有实质性作用、职能重叠的岗位,予以调整或取消核减,优化岗位设置结构,提升岗位开发利用水平。四是提前开发衔接岗位。基于在岗人员年龄、学历、技能、工作经验等条件,鼓励开发门槛低、技能要求低的岗位,引导补贴期满人员转岗

(二)进一步规范人员上岗一是严格资格审查。进一步健全报名人员安置条件二级复审、部门联审制度,严格报名人员安置条件初审,通过数据比对等手段,对报名人员安置条件进行复审。二是规范上岗流程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环节组织符合条件人员上岗。三是强化数据信息比对。加强数据共享,采取大数据比对方式,对拟安置对象进行前置比对筛查。四是明确优先安置范围。广泛动员发动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残疾人报名上岗在符合岗位需求前提下,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残疾人实行优先安置。五是落实备案上岗制度。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亲属报名说明承诺制度,在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按程序上岗。

(三)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一是明确用岗部门职责。梳理明确岗位开发数量、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薪酬待遇等,对在岗人员日常履职、考勤考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在岗人员待遇保障、奖励激励和业务培训。二是做实日常考勤管理。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用岗用人单位做好上岗人员每日工作安排、日常出勤记录请销假等工作三是落实退出管理制度。制定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管理帮扶制度,指导乡镇(街道)、用岗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即将补贴期满人员。四是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严格执行待遇补贴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确保在岗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待遇。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联合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对人员资格、日常管理、补贴发放、人员退出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强化问题收集核查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反映问题,加强上下联动、横向沟通,及时做好调查处理三是开展开发管理专项核查。在年底前开展一次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专项核查,对各项问题开展集中排查。四是开展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开展审计、核查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已整改、已销号的问题,加强跟踪整改、延伸整改。

(五)进一步加强关爱服务一是开展全程教育培训。常态化加强上岗人员岗位业务技能培训,面向全体在岗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补贴期满即将退出人员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二是适情延长补贴期限。有条件的市可结合实际,对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可再次按程序安置。三是加强全程服务帮扶。加强对上岗人员的人文关怀,帮助解决好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超出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

三、落实措施

实施方案要求把开展“质效提升年”作为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重要抓手,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安排“质效提升年”各项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和具体推进时序,有机衔接、稳步推进“质效提升年”工作任务和岗位开发、人员上岗、补贴发放、管理监督等各项日常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充分利用各地门户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大对工作推进中亮点经验、工作成效、典型案例、感人故事的宣传力度,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做到舆论有声势、宣传有深度、报道有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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