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部经济隆起带
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4〕350号
各有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西部经济隆起带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14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西部经济隆起带
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按照省委、省政府《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的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服务保障“一圈一带”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在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内各相关市、县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如下专项规划:
一、基本情况
(一)城乡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充分发挥区域战略叠加、优惠政策融合的优势条件,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增长,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截至2013年底,西部经济隆起带区域内城镇新增就业47.7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5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43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83.82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4%以内。
(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坚持把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体系,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工作,西部经济隆起带区域内各市之间实现了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进一步加强。截至2013年底,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76.4万人、1139.6万人、264.8万人、390.3万人、236.9万人和2324.6万人;全年全区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分别为298.62亿元、91.87亿元、11.12亿元、9.07亿元和5.05亿元,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状况良好,收入稳步增长,结余不断增多,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保险社区管理率达到98%以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区域内各市因城乡劳动力资源较多,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总量压力将会继续加大,结构性压力进一步凸显,就业任务更加繁重。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就业以及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难度依然很大。因区域内产业层次较低,在调整经济结构,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以及企业兼并重组方面将面临失业调控的压力。职业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亟待强化,广大劳动者对提高就业质量、共享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平等就业权益的期望越来越高,妨碍劳动力流动就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二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仍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参保缴费工作面临较大压力,断保率居高不下,基金征缴形势不容乐观;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造成养老保险基金负担日益加重,基金支付压力大,统筹层次低,抗风险能力差;社会保障制度政策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尚未建立。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打造全省经济发展新引擎的总要求,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和有利条件,发挥地域优势,突出西部特色,以就业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就业质量为中心,在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上取得新建树,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在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上迈出新步伐,为西部经济隆起带建设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持。本专项规划与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同期实施。
(二)发展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持续扩大就业规模, 城镇就业比重逐步提高,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做好城镇新增就业以及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工作,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重点实施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两大工程,将西部地区建设成为高素质劳动力资源密集地带。健全完善促进创业体制机制,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和园区建设,加强创业培训。打造“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效控制失业风险,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秩序,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着力完善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并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年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发展重点
(一)就业方面
1.以加快促进就业为发展重点,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合理确定西部经济隆起带经济发展速度,将实施就业政策和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相协调,注意防范转型升级中的失业风险。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建立政策监测评估机制,保持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的持续增长。区域内各市担保基金不低于1亿元,各县(市、区)担保基金不低于1000万元。加快实施有利于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技术战略。大力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着力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重点扶持小微企业,特别是发展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扩大就业。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标准化,吸纳更多劳动力尤其是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2.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实现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和完善鼓励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简化审批手续,规范收费行为,改善创业环境。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将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分别提高到1万元和2000元。每年实现城乡创业15万人以上,带动就业45万人以上。进一步健全创业指导培训体系,鼓励西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创业培训课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打造一批省级示范性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鼓励区域内各市积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对申报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符合条件的,优先认定,按规定给予每处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3.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岗位拓展计划”,进一步畅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渠道,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引导和带领一大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深入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加快建设小城镇,发展县域经济,为农村劳动力开辟更多的生产和就业门路,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消除流动就业的制度壁垒,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和稳定转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确保就业困难群体随出现随援助随就业。推进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4.建设高素质劳动力富集地带。坚持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广促就业为重点,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完善建立政府补贴与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累计培训城乡劳动者350万人以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5%以上。在培训范围方面,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全体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培训模式方面,全面推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在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建立培训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就业培训资金检查审计,鼓励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基础信息监控,规范培训教材使用管理。统一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全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800元—1800元/人;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从2014年起,省级财政职业技能补助人均标准提高到:初级培训350元、中级培训400元、高级培训450元,创业培训800元。
5.大力发展西部地区劳务经济。开展知名劳务品牌创建活动,促进品牌建设向规模化发展,以品牌输出带动规模扩张、质量提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高收入地区、行业和工种转移。组织经济效益好、用工规范的企业,与输出地建立劳务对接机制,实现定向输出、定向招聘。积极开展“春风行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有效的免费就业信息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服务。加强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建设,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掌握劳动力资源成长、变化情况,最大限度地达到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有效配置。加强跨区域劳务合作,建立劳务输出新机制,形成市场信息共享、社会保险衔接、维权救助联动的区域协作体系,提高劳务输出的有序化、组织化程度。
6.推进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法规体系,尽快出台《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法制化。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实现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系统。贯彻落实《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大力开发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品。鼓励西部地区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通过功能叠加,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推进行业集聚发展。以服务西部地区重点发展领域和重点产业为目标,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才市场发展。创新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以服务重点发展区域建设为主要目标,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区域性人才引进和发展,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社会保险方面
1.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努力做到老有所养。适应加快推进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要求,继续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作为工作重点,进行重点推动,努力实现应保尽保。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推动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合理增长、稳步提高,注重研究部分退休人员养老金偏低和差距过大的问题,探索养老金随着经济发展、职工工资水平、物价指数的变动而合理增长的机制,使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扩面征缴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加大扩面征缴考核奖励力度,提高区域内城市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省级调剂金的上解下拨工作,确保调剂金及时足额筹集和科学合理分配,发挥其补助资金缺口和推动西部经济隆起带养老保险工作的积极作用。推动区域内养老保险关系正常转移衔接,根据国家部署,研究解决跨区域、跨制度转移接续的突出问题,促进区域内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
2.不断完善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医保人员全覆盖。全面整合区域内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和经办服务的有机统一。2015年,将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60元。整体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高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以全覆盖为目标,重点抓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国有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保工作,鼓励居民早参保、连续缴费。推进社会保险全民登记制度,提高医疗保险参保质量。逐步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实现生育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3.不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推动区域内失业保险关系互联互认和正常转移接续。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探索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全面落实失业保险关系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互联互认和正常转移接续。
4.不断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创新。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加大小微企业职工和高危行业农民工参保力度,尽快实现工伤保险制度职业人群全覆盖。加快推进工伤康复工作,建立健全工伤康复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康复早期介入”的工作机制,使更多的工伤职工享有工伤康复服务。探索建立区域内工伤认定协助调查、劳动能力委托鉴定等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区域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当地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形成西部经济隆起带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体系。要成立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规划纲要的编制实施工作。通过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方式,将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等,落实到年份、单位和地方。要把规划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
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保障资金主要依靠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政府要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和各级政府的分担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在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就业专项资金,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
(三)加快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西部经济隆起带各市要坚持整合资源、适度集中的原则,推进市级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险经办等服务条件。在完成场所整合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功能区域,科学设置服务窗口,不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服务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以推进服务下沉为重点,逐步建立基层工作人员素质提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使城乡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四)全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的落实
切实加强区域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及部门间、地区间沟通和合作,探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解仲裁、执法监察等职能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一体化机制,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目标和效益的最大最优化。建立区域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定期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区域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