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社发〔2022〕1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要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厅各处室、单位:
现将《2022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10日
(主动公开)
(联系处室:政策法规处)
2022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的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稳就业保就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深化系统行风和信息化建设,兜牢民生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开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千方百计稳就业保就业
(一)全面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进“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研究制定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意见和促进大学生、农村劳动力、老年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困,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就业失业处牵头,就业人才中心配合)
(二)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行动,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0%以上。扎实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创设40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就业失业处、就业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多措并举鼓励创业。开展创业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体系,积极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持续推进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培育建设,积极申报第六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成立就业创业及职业教育联盟。举办全省创业大赛、第六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第四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选树活动。(就业失业处、就业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发放职业培训券,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就业人才中心负责)
(五)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全面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行动,定期发布企业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健全“招、育、留”全链条用工保障体系。开展“10+N”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就业人才中心负责)
(六)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效能。制定出台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实施骨干机构培育、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举办首届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人力资源服务大赛。(流动管理处负责)
(七)防范化解规模失业风险。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监测体系,建设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做实就业风险储备金。探索建立市级调查失业率制度,落实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确保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就业失业处牵头,就业人才中心配合)
(八)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稳定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加强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巩固东西对口劳务协作成果,稳定中西部省份来鲁务工人员就业规模。(就业人才中心负责)
二、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九)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省级统筹制度,有序清理规范地方养老保险待遇支出项目。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各级责任分担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体系,持续推动省直驻济以外和中央驻鲁单位参保实现全覆盖。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健全企业(职业)年金政策,扩大年金覆盖面,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扎实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就业失业处、养老处、工伤处、社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企业养老保险“精准扩面”行动,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切实做好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落实病残津贴办法。适时适度提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就业失业处、养老处、工伤处、社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加强征缴管理,做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促进基金中长期收支平衡。(养老处、基金监管处、社保中心、就业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完成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部省对接。按规定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数据整理、系统建设、业务测试、未办结业务处理、公共服务改造等工作,确保社保业务平稳衔接。(社保中心、社保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养老处配合)
三、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十三)加强人才引育创新。实施新一轮泰山学者攀登专家项目、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技能领军人才项目,举办第十二届“海洽会”。继续实施“万名博士、十万硕士、百万大学生创业齐鲁计划”和海归英才汇聚计划,做强“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举办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探索设立山东博士后科学基金。(人才处、就业人才中心、专家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数字化应用试点落地实施。深化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放权试点,制定《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制度。深化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好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事业管理处、工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动态修订职称评价标准。丰富拓展职称评价方式,稳步推进以考代评。持续扩大设置新职业职称。加强下放职称评审权监管。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力推进数字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培养卓越工程师能力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建立继续教育“学时银行”,推动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一网通办”。(专技处负责)
(十六)深入推进技能兴鲁。推动省部共建“技能山东”,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培育壮大行动,建立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目录发布制度,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规模。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大特级技师评聘范围。推进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支持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全力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举办首届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职业能力处、就业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持续优化人才环境。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标准化提升行动,推广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拓展“山东惠才卡”服务领域。完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机制,加强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加强人才表彰奖励工作,发挥齐鲁杰出人才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激励作用,营造“四个尊重”良好氛围。(人才处、专家中心、表彰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人事考试管理服务水平。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研究制定巡考队伍管理办法。优化命题专家队伍力量,加强考试数据深度分析。持续深入开展公务员考试测评研究。完善证书管理系统功能,提升考试服务和信息安全水平。指导胶东经济圈人事考试联盟建设。(考试中心负责)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九)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持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和谐企业联合激励,推行电子劳动合同,促进劳动关系创新提升。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劳动关系处牵头,就业失业处、职业能力处、养老处、工伤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处、社保中心、就业人才中心、仲裁院等配合)
(二十)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推进《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立法。完善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国企负责人薪酬分配监督指导。(劳动关系处牵头,政策法规处、职业能力处、劳动监察处、社保中心社保卡处配合)
(二十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健全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应用,强化预警功能,推进动态清零,提升监管质效。加强数据共享,做好与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的衔接。深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欠薪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监察处牵头,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仲裁院、执法监察局配合)
(二十二)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深化仲裁要素式办案方式改革,提升仲裁终结率,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解仲裁处、仲裁院负责)
五、提升人社服务质效
(二十三)提高群众办事体验。深入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推进“清减压”,拓展人社服务一件事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推动更多事项“跨域通办”。深化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拓展“爱山东”APP、12333热线等功能应用,推广“政策找人”“静默认证”等人社服务新模式。加大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发行应用,加快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持续扩大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范围和作用。推进全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加强大数据分析利用,严防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等风险。(政策法规处、社保中心社保卡处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四)持续加强行风建设。实施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巩固行风建设行动成果。常态化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优化政策制定“最初一公里”,打通政策服务落实“最后一公里”。全面实施分类综合柜员制,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审批、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加强窗口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比武,培育更多“人社知识通”。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组织开展服务评价和调研暗访,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完善基层联系点、重要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风办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主动对标先进,聚焦企业发展要素资源保障,聚焦企业群众关切,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六、抓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七) 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人社领域风险隐患矛盾排查,抓好源头防控治理,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到防患未然。加大减存控增化解力度,明确主体和责任,建立台账和清单,确保事要解决。(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八)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开展重点立法调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稳妥处理被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活动,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九)加强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紧扣人社中心工作,加大正面宣传、主题宣传力度。夯实新闻宣传工作力量。加强人社新闻发布,提升新闻发布实效。持续推进“人社政策畅通行”“周四在线”等,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持续做好舆情监测引导,有效化解舆情风险。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总结提炼一批改革成功经验,打造先进典型。(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三十)扎实做好规划统计财务工作。加强规划与计划衔接,开展全省“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重要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年度监测,编制实施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强化统计服务和监督,提高统计服务质效。围绕就业和智力援助,做好援藏、援青和援疆工作。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加强预决算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预算与绩效深度融合。强化资金支出与核算管理,提升财务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开展审计监督,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财处、财务核算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三十一)强化表彰奖励正向激励作用。配合做好人民满意公务员、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等重大表彰活动,严格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核和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表彰办负责)
(三十二)加强人社科学研究工作。围绕人社事业发展重点及难点问题,做好课题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组织开展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和研究工作。做好《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编辑出版及相关宣传工作。做好《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2022)》等史志、年鉴编纂工作。(人科院负责)
(三十三)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持续推进节约能源资源,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加强职工餐厅监督和物业服务管理,安全高效提供印刷服务。(财务核算中心负责)
七、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三十四)突出抓好党建重点工作。坚持党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守好机关意识形态阵地。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持续开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我在行动”主题活动,探索完善模范机关建设“三级联动”机制。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实施党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持续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梯级提升,深化支部品牌建设,打造特色党建阵地。(机关党委负责)
(三十五)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专业化培训,从严从实抓好监督管理。加强机构职能运行监管。做好绩效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省政府任免工作人员和宪法宣誓等人事管理服务各项工作。(人事处负责)
(三十六)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细照笃行。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成果。加大风险排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风险防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关党委负责)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印发
校核人:牛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