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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发〔2020〕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3-30 字体


鲁人社发〔2020〕1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厅各处室、单位:

现将《2020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2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处室:政策法规处)

 

2020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人社扶贫、行风建设等工作,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

(一)坚决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推进稳就业攻坚行动,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工作中努力实现不低于去年实际完成数;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就业失业处牵头,就业人才中心配合)

(二)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发挥人社专员作用,精准解决企业“用工难”。推广“互联网+”就业服务,深化线上春风行动,拓展服务范围。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用足用好支持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支持稳企稳岗稳就业。(就业失业处、就业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三支一扶、青年就业启航等计划,实施“就选山东”就业服务行动,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总体就业率达到85%以上,进一步提高留鲁就业率。支持农民工返岗复工,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完善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加大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就业援助力度。抓好经贸摩擦、淘汰压减落后产能、环保治理受影响职工、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就业失业处牵头,劳动关系处、就业人才中心配合)

(四)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规模,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开展“鲁菜师傅”等特色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各类企业和职业院校合作建设职工培训中心、企业大学和继续教育基地。落实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扩规,完成补贴性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就业人才中心负责)

(五)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实施齐鲁乡创计划,支持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实施创业金服计划,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加大创业金融支持力度。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加快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建设,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发挥好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就业人才中心牵头,就业失业处配合)  

   (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优化完善信息化服务手段,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流动管理处、就业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防控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建立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防范和应对规模化失业风险工作方案,开发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信息系统,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就业失业处牵头,就业人才中心、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服务处配合)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八)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制度,严格基金缺口政府责任分担机制,保证基金及时归集、下拨。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中央驻鲁单位、省直驻济以外单位全覆盖。稳妥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工作。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障,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工伤保险按项目及尘肺病重点行业参保、工伤预防等工作。推动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好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养老处牵头,就业失业处、工伤处、社保中心配合)

(九)抓好社会保险“扩面”“提标”工作。聚焦私营个体从业人员、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参保城镇居民等群体,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按照国家部署,适时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研究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继续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定期水平。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就业失业处、养老处、工伤处、社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抓好基金安全。积极应对社保费减免政策对基金收支的影响,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专项检查,严防基金管理风险。推行综合业务受理和网上经办,健全全省一体化基金管理信息平台,推广社保基金电子票据,探索实现退休职工档案电子化审核,促进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养老处、基金监管处、社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加强人事人才工作

(十一)大力实施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制度改革攻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兴鲁”行动,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探索建立人才发展市场化机制,构建人才治理体系新格局。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实施“山东博士后英才汇聚计划”,举办第十一届“海洽会”,完善“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创新激励机制,优化发展生态环境。(人才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

    (十二)加快技能人才发展。实施技能兴鲁行动,促进高技能人才提质增量。建立多元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推开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评价结果与人才使用、薪酬待遇挂钩。编制《山东省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目录》,开展紧缺技师培养行动,全面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打造“金蓝领”培训品牌。深化校企合作,推广集团化办学模式,提高技工院校办学质量。组织“技能兴鲁”系列职业技能大赛,做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备战工作。(职业能力处牵头,职业鉴定中心配合)

(十三)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推进“乡村振兴合伙人”试点,用好刚性、柔性引才“两条路径”,畅通各类人才下乡渠道。全面推开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制度,统筹推进人才服务基层工作,完善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表彰奖励机制,巩固拉平县乡干部工资津贴补贴成果,吸引各类人才服务乡村。(人才处牵头、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十四)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完善职称评审办法。指导各行业部门动态调整职称标准条件,提升评价的针对性。推进教育、科技、卫生、民营企业、新型职业农民等重点领域职称制度改革,抓好“双定向”基层职称制度、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等制度的落实。探索“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提升职称评价的标准化水平。加强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百万乡土人才培育示范计划”。(专技处负责)

(十五)深化事业单位人事改革。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岗位管理政策,优化公开招聘、人员聘用流程。在岗位聘用、考核奖励等方面,向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予以政策倾斜。(事业管理处负责)

(十六)搞活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落实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落实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待遇,向有关医疗单位核增专项绩效工资总量。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等群体待遇。(工资处负责)

(十七)完善表彰奖励制度体系。加快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表彰奖励工作,优化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更好发挥正向激励作用。(表彰办负责)

四、推动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十八)健全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强化用工指导服务,灵活处理疫情期间各类劳动用工问题,防止企业违规裁员。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制度改革试点,制定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评价标准,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科学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稳慎调控企业工资分配。(劳动关系处牵头,调解仲裁处配合)

(十九)抓好根治农民工欠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定实施方案,以法治化手段根治农民工欠薪。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打好化解欠薪历史陈案攻坚战。强化失信联合惩戒,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对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劳动监察处牵头,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执法监察局配合)

(二十)加强争议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体系,推进要素式办案改革,开展“互联网+调解”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一点举报投诉,全省联动受理”。(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处牵头,仲裁院、执法监察局配合)

    五、扎实推进人社领域扶贫工作

    (二十一)巩固拓展人社扶贫成效。优先做好贫困地区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加强对因疫情致贫、返贫劳动力的就业帮扶。推进扶贫车间转型升级,完成东西劳务扶贫协作任务,提升贫困人口就业质量。落实技能扶贫三年行动,开展技工院校服务脱贫攻坚行动。做好社保扶贫,实现应保尽保。组织开展人社脱贫攻坚评估验收。研究建立人社工作服务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做好人社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就业人才中心牵头,就业失业处、职业能力处、养老处、社保中心配合)

    六、抓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二)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工作手册和服务指南,提升人社服务标准化水平。建立“好差评”制度和“吐槽找茬”机制,完善“窗口吹哨、处室报到”制度。健全“七赛七比”长效机制,开展人社系统岗位练兵“大比武”,培育更多“人社通”。[厅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风办)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三)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大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限力度,总结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一链办理”,优化整合高频事项,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做到一单告知、一表申报。提高网办深度,推出一批“全程网办”和“秒办”事项。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形成“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服务、统一窗口出件”的人社服务格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统筹推进重点立法和其他立法,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案卷评查,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科学完善监管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五)做好规划统计财务工作。总结评估“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2020年事业发展计划,按季度通报执行情况。强化依法统计,开展统计调查,加强数据分析。强化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推动财务综合管理平台全模块上线运行。(规财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六)加强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专题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增强人社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组织新闻发布会,开展人社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强人社系统全媒体建设,构建省市联动宣传矩阵。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信息考核。加强舆情监测引导,防范化解舆情风险。(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准确权威发布信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八)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广“互联网+”人社服务模式,推进与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部级人社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平台对接融合。优化省集中信息系统,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拓展电脑端、移动端等公共服务渠道,完善12333智能机器人语音服务。深化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加快第三代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发行应用。推进电子签章与业务系统深度融合,支持扩大秒办、不见面办理事项。加大内、外部数据对比分析力度,拓展大数据应用领域。建立纵深防护和协作运营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服务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九)加强和改进信访维稳工作。梳理人社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分析研判,及时防范处置,兜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领导接访制度。强化风险预警评估,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做到防患未然。健全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建立压力传导机制,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信访工作体系。(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三十)强化人事考试风险防控。围绕考试安全,制定人事考试地方标准。加强制度创新,推动考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成省、市互联互通的人事考试指挥平台,提升考试组织管理水平。完善省本级人事考试基地业务功能提升人事考试保障能力。推进人事考试警示教育,积极防范化解人事考试风险。(考试中心负责)

(三十一)加强人社科学研究工作以人社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突破口,做好课题研究工作。开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在《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开设人社理论专栏,扩大科研成果交流应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组织专家学者参与课题论证,形成人社科学研究的合力。(人科院负责)

七、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三十二)突出抓好党建重点工作。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做好党组织换届、党员发展等工作,推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梯级提升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守好机关意识形态阵地。加强流动人才党员规范化管理。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落实。(机关党委负责)

(三十三)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倡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人社系统干部以更高的站位强担当、以更实的举措促改革、以更严的作风抓落实、以更足的干劲创一流。关心关爱干部,健全待遇保障制度,落实带薪休假政策,及时帮助解决干部家庭生活困难。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监督管理,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人事处负责)

(三十四)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先进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适时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督促厅属院校建立巡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紧盯就业资金、社保基金、人事考试等重点领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成果,持续开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机关党委负责)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3月 日印发

校核人:范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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