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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7-16 字体


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办公室)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助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重点领域,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以深入推进多渠道公开“八大发展战略”、做优做强“十强”优势产业为重点,及时发布涉及我厅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主动公开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山东省“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加强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并集中统一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规财处、就业失业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二)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就业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服务信息公开。加强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做好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牵头单位: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财处、就业失业处、养老处、工伤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三)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注重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充分运用答记者问、在线访谈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客观生动解读政策,有效引导预期。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四)积极解答政策咨询。加强内部协调,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厅12333政策咨询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等,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风办)、社保中心社保卡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定期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密切关注涉及就业、养老、社保、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舆情,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12333政策咨询热线、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科院、社保中心社保卡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二、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六)积极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厅长办公会。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梳理年度决策事项,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后续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七)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优化完善公众参与平台,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开。积极参加“政府开放日”、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对就业、养老、社保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采用新技术开展线上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科院、社保中心社保卡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八)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规财处,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单位)

(九)加强管理和服务公开。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风办),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单位〕

三、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

(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为抓手,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指导基层人社部门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牵头单位:办公室、就业失业处、养老处、社保中心、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十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调查、答复、归档工作流程,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推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防范法律风险。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就业、社保等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四、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十二)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更新我厅网站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年底前系统清理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2016年以后制定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健全法定公开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在政府信息栏目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十三)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聚焦法定公开内容,做好厅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加强厅门户网站无障碍访问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社保中心社保卡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十四)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厅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人科院,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十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公开平台作用。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将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处室年度考核、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并引发不良后果的,取消相关责任处室、单位和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十七)强化培训交流。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组织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全厅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内容,强化业务交流和案例指导,切实提升公开意识和能力。总结提炼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依托“山东人社”“山东人社杂志”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择优向省政府“政务公开看山东”微信公众号推荐,提升人社工作公信力。(牵头单位: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人科院,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十八)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加强督促整改,确保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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