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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报告
2024-12-04 字体

《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实施后评估报告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升文件的制发工作质量和实施效果,全力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形成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一)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高公开招聘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2022年7月21日,我厅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主体为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省属企业、高校。《办法》202210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930日。

评估方式和过程。为做好《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2024年9月12日,我厅事业单位管理处组织召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座谈会,邀请有关部门(单位)、高校、科研院所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就合法性评估、合理性评估、协调性评估、操作性评估、完善性评估、规范性评估、实效性评估等七个方面《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了交流、商讨。会后,根据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二、评估内容

(一)文件实施情况。文件印发后,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我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每年组织举办全省事业单位人事人才政策专题研讨班,向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省属企业、高校有关负责同志讲解政策,对《办法》顺利实施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保障了政策的落实、落细、落地。自《办法》实施以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51万人。

(二)取得实效。《办法》实施后,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更加规范,公开招聘的信息更加公开透明,招聘程序更加公正,事业单位的人才结构进一步改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一是提升了招聘规范性,《办法》明确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职责分工、组织方式、招聘程序、报名方式和时间要求,招聘信息均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更加规范透明。二是增强了招聘科学性,《办法》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鼓励事业单位科学设置岗位条件,优化考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科学测评方式,并规定考试应当划定合格分数线,提升了招聘的科学性。三是扩大了选人用人视野,公开招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凡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同时,还明确了对于特殊岗位和特殊人才的招聘方式,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招聘,可发布长期招聘公告,进一步提高招聘效率。四是提高了招聘质量,通过优化考试方式和测评方法,如先面试后笔试,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专业测试等方式,增加了人岗匹配度,提高了招聘质量。

三、评估结论及意见建议

(一)评估结论。鉴于《办法》对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经专家座谈评估意见,建议继续执行。

(二)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级事业单位加强对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强化程序意识、纪律意识,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各市、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分析,确保《办法》取得实效。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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