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实施后评估报告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政策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20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山东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鲁人社规〔2022〕1号)开展了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形成此报告。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一)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22年2月23日,我厅印发了《山东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鲁人社规〔2022〕1号),实施主体为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基地)单位。自2022年4月10日实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9日。
(二)评估方式和过程
10月24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估的对象、期限、方式和内容。根据工作实际,本次评估采用书面评估和座谈交流的方式,重点关注政策措施实施成效,主要围绕政策措施是否和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是否有效推动全省博士后引育工作、是否满足服务于当下和中长期发展需要等方面进行。其中,书面评估主要面向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有关部门,评估文件组织实施情况;座谈交流重点邀请博士后科研平台工作人员,交流政策实施情况。11月5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召开座谈会,召集部分重点单位就政策实施后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规范性、实效性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二、评估内容
(一)文件实施情况
《山东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基本覆盖了博士后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博士后支持保障体系。文件印发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通过厅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进行了政策宣传,以会议、培训、活动等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得到了较好贯彻落实。
(二)取得成效
1、在完善制度体系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评估办法(试行)》《山东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构建博士后“引、育、留、用、服”全流程制度体系。
2、在博士后平台建设方面:发挥全省工业门类齐全、发展基础厚重优势,统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重点产业链条发展与博士后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依托重点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布局建设高能级博士后科研创新平台。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600余个,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500余个,数量居全国前列。
3、在博士后招引方面:定期发布博士后招收岗位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岗位,搭建“海聚山东”博士后招收云平台,推广“订单式”招引模式,持续提升博士后招引成效,博士后招收实现量质提升。
4、在博士后项目支持方面: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设立博士后科学基金,精准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创新项目支持计划”“博士后设站招收补贴”“博士(后)生活补助”等系列资助项目,构建起普惠制与个性化相结合的资助培养体系。
5、在促进成果转化方面:设立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基地,成立“山东博士后创业基金联盟”,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配置、资本主投”的博士后创业扶持机制。承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连续6年举办“中国•山东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有效发挥以赛引才、以赛聚才的积极作用。
6、在优化服务保障方面:符合条件的留(来)鲁博士后,统一纳入“山东惠才卡”服务保障范围,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建立博士后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定期举办学术论坛、项目对接交流活动,促进融合创新、成果转化。
三、评估结论及意见建议
(一)评估结论
建议继续执行。
(二)意见建议
进一步完善博士后全链条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博士后科研创新支持力度,构建科研成果转化路径模式,提升服务精准性满意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各地和博士后设站单位用足用好政策,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科学、创新创业成果突出的博士后队伍。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