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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评估-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执行评估报告
2020-11-05 字体


 

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执行评估报告

 

    2020年10月30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9号)。这是我省出台的首个促进灵活就业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一、文件主要内容及特点

重点推进“六有”:

(一)就业“有岗位”。一是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发展城市商业综合体、商联体平台,打造升级社区、批发市场、现代商圈、特色街区等小店集聚区。二是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优先安排低收入群体、家庭困难人员。三是扩大新就业形态规模。培育引进一批网络零售、物流配送、线上教育培训等互联网平台企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

(二)创业“有扶持”。一是宽准入。允许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从事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销售,以及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减税费。退役士兵、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限额扣减税费。个体工商户免征不动产登记费。三是发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市,向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四是提供贷款贴息。个人、合伙创业,可分别申请最高20万元、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符合条件的免除反担保。对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行业,实施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三)求职“有帮手”。一是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建立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库、人员信息库、线上求职招聘平台,设置招聘专区,举办灵活就业专场招聘,在社区、村设置灵活就业信息发布栏。二是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需求信息,为阶段性缺工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三是规范设立零工市场。在零工聚集地规划设置零工市场,提供遮雨、遮阳和信息发布等便利服务。四是发展村级劳务中介。支持有条件的村居设立劳务中介、劳务合作社,引入市场化机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组织灵活就业。

(四)培训“有专项”。一是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培训规模,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允许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职称,鼓励各地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三是提升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将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直播带货员等新就业形态重点群体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五)权益“有保障”。一是规范报酬支付。探索发布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职业(工种)市场工资价位。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二是完善社保制度。允许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按月、季、半年或年缴费,缴费基数在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就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免费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档案托管服务。三是推进集体协商。在新业态领域行业推进集体协商,引导双方就劳动定额标准、工时标准等内容开展集体协商。四是发放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期限给予不超过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五是建立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平台或个人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该政策为全国首创。

(六)环境“有改善”。一是全面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收费,因城施策加大对灵活就业政策支持、服务供给。二是将支持灵活就业纳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内容。三是选树灵活就业典型。在技能人才评选中扩大灵活就业比例,加大对灵活就业典型、吸纳灵活就业示范平台企业宣传。

二、文件执行情况

    (一)加强政策宣传。拟定政策解读材料,通过省政府网站公开。10月21日,提请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对文件出台背景、内容、政策创新点及我省灵活就业情况进行解读说明。

    (二)加强政策配套。制定分工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指导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制定配套措施,健全分工落实、合力推进工作机制。

    (三)推进政策落实。加大对个体经营支持,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13.46亿元,惠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9.02万户。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6.34亿元,惠及灵活就业人员69.93万人。灵活就业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

    三、下步打算

灵活就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蓄水池。下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灵活就业二十条措施为抓手,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供给。

(一)做好加法,着力拓宽灵活就业渠道。鼓励个体经营,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纾困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调动政府、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拓宽居民就业门路。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创造带动更多新就业形态,打造就业新增长极。

    (二)做好减法,全面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收费。认真梳理现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国务院和省里文件中明确要求的,坚决落实、抓紧落实,对没有作出明确要求的,坚持“能停则停、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要求各地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灵活就业需求,因城施策,为灵活就业提供便利。

    (三)做好乘法,着力优化灵活就业发展环境。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求必应、无需不扰、接诉即办,为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发展提供阳光雨露,打造良好生态。把支持灵活就业纳入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加大就业创业补贴,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优化就业管理服务,推动灵活就业增量提质。

   (四)做好除法,促进灵活就业规范有序发展。对新就业形态比较集中的行业领域,比如网约车、网约送餐、快递行业、直播销售,坚持既积极鼓励、包容审慎,同时加强行业监管,明确底线,设定红线,提高监管实效。当前,灵活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凸显,我们将探索加强劳动规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和劳动监察执法,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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