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
我厅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36.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化工、煤矿和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严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一氧化碳中毒等非生产类伤亡事故,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持续巩固安全稳定向好态势。
厅内分工:牵头单位:工伤处
62.提高“双招双引”精准度,在全球范围绘制“产业地图”“人才地图”,高水平办好第二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中国—中东欧国家民间友好大会。
厅内分工:牵头单位:人才处;参加单位:职业能力处、专家中心
66.创新科技治理,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完善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益分配和期权激励机制。
厅内分工:牵头单位:工资处
71.实施“人才兴鲁”行动,制定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政策,推动出台《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坚决破除隐性门槛,拿出突破性的硬招实招,通过技术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和团队。
厅内分工:牵头单位:人才处;参加单位:政策法规处、就业失业处、职业能力处、专技处、事业管理处、工资处、就业人才中心、专家中心、职业鉴定中心等
72.完善高层次人才住房、社保、就医、出访、子女就学等保障政策。优化规范做实国际院士港。
厅内分工:牵头单位:人才处;参加单位:社保中心、专家中心
73.对于大国工匠等高技能人才,要有特殊政策予以保障。
厅内分工: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处;参加单位:职业鉴定中心
103.千方百计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推动产业、企业、创业、就业“四业联动”。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做好去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延续实施1年。面向就业重点群体、企业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梯次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100万人次以上。落实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推动监管平台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
厅内分工:牵头单位:就业失业处、劳动监察处;参加单位:劳动关系处、工伤处、就业人才中心、执法监察局
104.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个体从业、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制度,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厅内分工:牵头单位:养老处;参加单位:工伤处、社保中心
110.坚持“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启动实施“重点大学建设计划”“高峰学科建设计划”,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
厅内分工: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处;参加单位:专技处、事业管理处、工资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