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省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部署贯彻
落实情况(截止2020年6月底)
一、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
面对突发疫情,迅速出台稳就业24条、保居民就业35条,全力“减负、稳岗、扩就业”。1-6月,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1.8万人。一是紧盯复工达产,加大用工保障。设立人社用工服务专员,向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发放一次性用工补贴,向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二是紧盯援企纾困,加大减负稳岗。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向企业发放稳岗返还。三是紧盯重点群体,加大就业促进。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9项支持政策,推出高校毕业生8项便利服务举措,促进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实施“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开展“线上有招”“齐鲁名企空中宣讲会”。“点对点”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大力开发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四是紧盯质效提升,加大线上服务。启动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制定出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线上“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等经办业务实现“全程网办”。五是紧盯创业创新,加大创业扶持。出台《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设立运营补贴,鼓励引导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打出“免减缓降”社保费组合拳,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优化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大幅缩短办理时限,确保养老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顺畅衔接。开辟工伤保险绿色通道,将医护及防疫人员及时纳入工伤保障范围,统一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研究起草我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已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备案审核。
三、全面加强人事人才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创新。配合立法机关出台《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全面构建法治化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新格局。配合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出台《关于吸引集聚知名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更大力度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二是加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启动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引进知名高校优秀博士。筹备第十一届“海洽会”,分类摸排人才需求。开展2020年“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网络专场招聘。实施“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全面推广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三是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推进职称与岗位待遇挂钩、落实基层职称制度、拓宽基层人才发展空间。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打破基层人才职务晋升瓶颈制约。将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试点扩大到14市。四是推进人才服务流程再造。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将29项绿色通道服务事项细化为43个具体服务内容。配备“一对一”服务专员,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山东惠才卡”。
四、推动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第一时间出台延迟省内企业复工通知,加强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问题解读,稳定劳动用工。加大农民工治欠保支力度,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开展欠薪陈案全面排查。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广使用省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组织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在全省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并大力推广网上立案、网上审理,有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扎实推进人社领域扶贫工作
着力克服疫情影响,巩固脱贫成果,拓展脱贫成效,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创新推行“互联网+就业扶贫”服务模式,把技能培训、就业招聘、包车返岗、政策经办等服务内容从线下转到线上,让贫困劳动力防疫情不妨就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