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根治欠薪试点工作经验:调解服务进工地试点篇
2024-08-0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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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要求,确保调查研究、推动发展等贯通融合、一体推进,全面提升我省欠薪治理现代化水平。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劳资专管员职业化、数字化监管、调解服务进工地、矛盾纠纷一站式调解四项工作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市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从严推动落实,试点工作成效明显。现刊登各试点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供交流学习。


淄博市

 

小事不出站  维权就地办

去年以来,淄博市守正创新、积极推动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站”,坚持做好“小事不出站,维权就地办”,加力推动各项制度“全覆盖、实运转、见成效”,在行动上联系服务群众、感情上贴近温暖群众,切实将民生实事办好抓实,保障好广大农民工和用工企业合法权益。

 

一、聚焦重点目标,坚持试点先行。为确保按时完成调解服务进工地各阶段目标任务,印发了《工作方案》《工作指南》,落实挂包责任到人,统一“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站公示牌”标准,派专员进驻工程建设项目并在醒目位置公示人员信息、落实制度上墙。联合各行业主管、司法、总工会等部门,在淄博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举行建站揭牌仪式,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座谈交流等。同时,将周村区作为全市首批试点,选取50家不同行业的经济组织作为试点单位,率先在重点在建工程项目建站(点),及时总结经验成果,并坚持市、区(县)两级一体推进,同频共振。

 


二、强化制度建设,发挥职能作用。一是整合工会、劳动监察、争议仲裁、司法行政等多方资源和人员力量,打造一站式劳动保障法律服务平台。联合开展法律宣传,与“薪暖”农民工、志愿服务进工地、“护薪农民工·仲裁工地行”等活动相结合,关注关心农民工所想所需,最大化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二是矛盾就地化解。压实工程建设领域各参建单位用工主体责任,主动承担宣传、服务、排查、化解劳资纠纷的第一责任,最大限度将各类矛盾化解在工地,做到小事不出站、点(工作站、服务点),大事不出镇、办、区县。

 

三、践行服务宗旨,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持续加大对在建项目日常用工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二开展“法治体检”。定期为企业提供预防劳动用工风险“法治体检”,帮助企业改进、完善用工制度,提前介入化解矛盾,做好风险预防。三打造“劳动监察+N”服务管理体系。劳动监察机构牵头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合法用工监督和理性维权引导,联合工伤、职业技能、信访等科室,助力企业优化用工管理。

 

东营市

 

健全多元化解机制 强化为民服务效能

东营市积极打造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站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重大部署,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以治理欠薪为重点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促进更多涉及农民工争议能够以协商调解方式处理,东营市以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站为载体,扎实开展调解服务进工地工作,努力打通农民工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一、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调解服务进工地工作高效开展。2023年3月22日,东营市人社局联合市司法局、市总工会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现场设立“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站”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3〕22号),在全市已开工建设且剩余工期半年以上以及新开工建设且工期一年以上的住建、交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立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站,为开展调解服务进工地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截至2023年5月,首批在住建、交通、水利等49个在建项目工地配备专门办公室,设立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站,并全部完成了挂牌以及“兄弟有话好说”“法为上调为主诚为先和为贵”等调解文化标语上墙工作。根据每个工作站不同特点,组建人员充足、搭配合理的驻站工作队伍。驻站人员以人社部门为主体,充分利用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力量。截至目前,共组建驻站队伍65支,共计662人。保障工作站正常运转,快速稳妥处理涉及农民工的各类争议。

                                          

 

  二、聚焦主责主业,延长工作链条,促进涉及农民工争议高效化解。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站围绕解纷止争这一主责,主要履行四个方面的职能:一是协商调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劳动纠纷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协商、调解,协商成功的签订和解协议;调解成功的,签订调解协议,并督促落实。二是依法处置。经调解不成的,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按照职能现场联动受理立案,通过速裁、监察执法快速化解纠纷,保障农民工权益。三是法律援助。对农民工开展相关法律辅导,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四是纠纷预防。针对项目施工特点,适时开展劳动争议、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等工作,提高建设施工单位的规范用工意识、安全生产水平和劳动者自主维权、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各类争议妥善完美化解,努力做到争议不外溢。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站运行以来,已现场处理各类劳动纠纷、信访、咨询类问题5320件次。工作站处理涉及农民工争议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日益明显。


  三、丰富服务形式,精准施策,提升调解服务进工地工作质效。精准摸排各个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加以区分,采取长期服务、定期服务、巡回服务和预约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维权服务,提升调解服务进工地工作质效。一是长期服务。根据工作需要,遴选部分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安排长期驻站服务。二是定期服务。市直及各县区分别选取2-3个设站的在建项目,每周至少分别固定安排一个工作日,工作站人员定期进站为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三是巡回服务。对未落实定期服务的工作站实行包片负责、巡回服务,原则上按街道、乡镇进行分组包片,工作站人员按分组不定期到各设站项目现场提供维权服务,原则上每个月本片区内巡回一遍。四是预约服务。在所有设站项目现场设立公示牌,公布工作站及相关部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农民工有维权需求或企业有调解需求时可随时联系,随时预约时间,工作站人员按时上门提供服务。对确需通过仲裁、监察渠道解决的,由工作站联系人社部门专业人员进站处置。开展送政策、送法律进工地等送法活动。提高建设企业的法律意识,实现农民工维权关口前移。组织劳动仲裁员、劳动监察员、工伤保险经办人员以及驻工作站调解员开展以“送法进工地”为重点的“六送”活动,将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法律援助等政策法规送进工地、送到农民工身边。期间共组织较大规模的工地普法活动16次,发放11000余份宣传材料和工伤预防慰问品,农民工参与12000余人次。



德州市 

依法调解保民生 排忧解难促和谐

德州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农民工工资争议易发高发问题,充分发挥调解工作优势,坚持调解先行、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调解服务进工地”试点工作,通过综合治理、部门联合,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上下联动,强力推进试点。一是市县两级联动发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德州市调解服务进工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对象范围、试点形式、时间步骤和保障措施,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司法、信访、工会部门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信息通报和工作会商,指导县(市、区)对口部门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均将“调解服务进工地”试点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详细方案,确保各项部署落实落地。市人社局对该项工作定期督导调度,去年10月份对试点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督导,跟进了解试点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改进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统筹协作机制。由人社、住建、交通、水利、总包、分包等各方分别指派一名熟悉业务工作人员,工会、司法等部门派出法律援助律师,以劳动纠纷排查调解、监督制度落实和法律援助为重点,发挥职能优势,通过定期服务(每周至少一天)、巡回服务(每月本片区巡回一遍)、预约服务等方式,在项目工地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及时化解劳资纠纷,确保矛盾隐患不出项目,就地化解。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会法律服务站作用,常态化到“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站”办公,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代理案件等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会同大数据局,搭建地方欠薪线索平台,将二维码张贴在工地安全帽后侧,劳动者扫码即可“零距离”维权。平台接收的所有问题和诉求都按属地分派到对应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并“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确保人民群众诉求“有人管、能落实、有反馈”。

 

 

二、多元化解,提升工作质效。在重点项目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站”的同时,市人社局联合法院、司法、工会等部门成立了“德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建立“防、调、监、裁、诉、援”多元化解新机制。在多元化解中心设立“监察+仲裁”综合服务窗口,对欠薪投诉实行“一窗受理”,做到“统一受理、内部转办”。工作中,引入工会等第三方调解组织,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接待、咨询、申请、调解、预防“一条龙”服务,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柔性化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引导双方切实履行调解书,当场支付调解款项;对于需要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实行兜底承办,做到应援尽援。同时与法院加强裁审衔接,建立相互协助查证制度,推动落实案件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裁审衔接工作机制。自多元化解中心建立以来,共调解案件730件,调解成功570件,调解率达到78%,大大降低了农民工欠薪维权成本。中心运用总结的“四解工作法”被《中国劳动保障报》刊发宣传。

 


三、服务先行,推动预防关口前移。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线上组建微信服务群,线下邀请企业参加庭审观摩,定期为用人单位送法律法规、送调解技巧,目前德州市本级及12个县(市、区)全部成立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队,现有青年仲裁员志愿者52名。组织开展了德州市近年来最大规模的调解员培训活动,邀请省厅特聘讲师参与授课,实现12个县市区全覆盖,共培训全市各类调解员、企业人资等共计1500余人,进一步提升了基层调解员调解水平。联合信访、司法、工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普法团队,深入建筑工地、企业,持续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案例和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服务,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打好积极防范农民工工资争议风险隐患主动仗。截至目前,全市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案例和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活动124次,覆盖项目437个,服务农民工5000余人次。

 


聊城市 

 

把握契机 构建格局

着力推进调解服务进工地预防争议

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人社局聚焦建筑领域农民工群体,采取“普法讲堂”“流动仲裁庭进工地”“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等方式,深入开展“护薪农民工·仲裁工地行”活动,在项目工地设立调解工作服务站,持续推进多元解纷、强化协商调解、主动靠前服务,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和温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样板。

 

一、市县同步,精心谋划部署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调解服务进工地工作,就开展“护薪农民工·仲裁工地行”活动专门听取汇报,选取聊城市具有一定规模的重点在建工程项目多举措、多形式开展“仲裁工地行”活动。截至6月底,聊城市在重点工程项目工地建设“调解仲裁工作服务站”319个,“护薪农民工·仲裁工地行”活动实现市直及县(市、区)实现“全覆盖”,开展仲裁宣传进工地活动325次,服务农民工13000余人次,化解纠纷634件,从源头减少了劳动争议发生。二是一体保障。聊城市建立完善领导和工作制度保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立“调解工作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冠县实行“一把手”直接分管,将“调解服务进工地”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三是同频共振。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联合各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举办“仲裁工地行”活动启动仪式,市里对各县(市、区)工作给予全力支持,与县(市、区)共同开展活动,确保全市上下一盘棋。四是周密实施。立足整合资源、齐头并进,将“调解服务进工地”与“护薪农民工·仲裁工地行”活动紧密结合,实时摸清所在辖区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地数量,做到动态掌握,指导企业与农民工建立多种形式的对话沟通机制,实现了工地仲裁维权与劳动普法双向奔赴。

 


二、部门联动,全力推动任务落实。一是整合多方力量。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和服务机构联结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桥梁纽带作用,高唐县组建一支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员、网格员等为成员的调解员队伍,举办建筑工地在建项目调解员培训会,为100余名调解服务站调解员讲授办案能力和案件调解技巧。二是建立协作机制。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结合“扫描二维码维权”,及时将劳资矛盾解决在基层、工地内部,实现小事不出工地、大事不出县(市、区),临清市推出心连“薪”农民工欠薪维权二维码,张贴于农民工安全帽后侧,实现“政府心连薪,民工不忧薪”。三是跨界联合普法。市人社局和市资规局联合开展“人力&自然 资源同心•法治暖企行动”,将用工用地相结合,服务触角延伸至全市新开工企业、各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通过举办法治讲堂、出台护企温情菜单、组织线上培训等方式增强“仲心为民”和“法润自然”普法宣传品牌的影响力。四是强化协同配合。联合水利、住建、工会、交通等部门单位共同开展活动,实行“工作站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水利、住建等行业部门调解工作站配备由项目经理、工会、律师、仲裁员等力量组成的高素质调解员队伍,并在醒目位置详细公开公示每一位派驻工作人员信息、联系方式。阳谷县会同工信、住建、水利、交通、工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破解欠薪难题12件,追回劳动报酬230余万元。

 


  三、正面宣传,做强舆论信息引导。聊城市立足劳动争议治理预防体系和治理能力要求,打造“仲心为民”党建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品牌,在工程建设领域深入开展“普法六进”“上门调解”“订单式讲课”等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化解争议。活动开展以来,市县将信息宣传作为展示“调解服务进工地”的重要渠道,通过创新宣传形式,利用线上线下深入做好宣传工作。冠县建立“党建引领、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单位参与”特色工作模式,先后举办8期“仲心为民·普法讲堂”,发放宣传页2000余份,在全县54个工地打响“仲心为民”品牌,树立“有争议、先调解”的理念。《工地调解面对面 协商解忧心连心》《山东聊城:用情打造“仲心为民”服务品牌》等9篇文章先后在中国劳动保障报、新华网、大众日报等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了温暖仲裁、阳光仲裁、法治仲裁的良好舆论氛围。

 

 


滨州市 

 

关口前移达一线 源头感知抓防范

农民工权益保障站治理欠薪顽疾

开展“调解服务进工地”试点工作以来,滨州市采取分阶段任务压茬推进、各县区结合自身工作特色的方式实施,逐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以点带面推进“农民工权益保障站”覆盖范围,试点任务实施顺利,成效明显。截至7月1日,滨州市共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站”72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站点全覆盖。

 


一、源头感知,打出调解治欠“组合拳”。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节为主”的工作总基调,在工程建设项目区全覆盖创设“农民工权益保障站”,落实“1+6+1”标准化建站要求,即悬挂统一站牌、上墙六项制度、闭环一套流程。农民工权益保障站由项目所在地人社局委派专人兼任站长,项目经理任副站长,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任调解员,同时设立流动法律援助律师,在发生欠薪问题争议时,按照《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站欠薪纠纷调解流程》,受理农民工投诉后,依次通过调解员、驻站律师、行业主管部门帮助下调解欠薪问题,使小事不出工地、大事不出行业、稳控不出属地,进一步夯实了欠薪治理基础,有力打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

 


二、党建引领,架起解纷护薪“连心桥”。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探索推进“支部建在施工工地、党旗飘在项目阵地”党建工程。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设立临时党支部,将属地乡镇(街道)、职能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党组织、农民工等“拧成一股绳”。在防范化解农民工工资问题基础上,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由临时党支部建立多方协调会商机制,因地制宜组建农民工工资、征地动迁、矛盾调处、政策解释、法治宣传等工作小组。通过建立“红色工地”党建制度和“有事找支部”为民服务的工地“枫桥经验”,既能保障各推动项目顺利建设,又加强了与一线工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工人思想动态,把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部门协同,畅通贴心服务“快车道”。坚持“便民、利民、高效”的工作出发点,强化部门联动,积极拓展农民工权益保障站功能,将之作为直达广大农民工一线的多功能平台,主动服务上门。以农民工权益保障站为载体,逐步为在建项目和农民工在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矛盾调解、心理咨询、工伤赔偿等多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如实施“普法讲堂”进工地和“青年志愿者”进工地、“工伤预防进工地——工伤保险为劳动者保驾护航”、农民工民工工资支付“三课”服务、实施“滨州建筑工匠”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仲裁维权与就业服务牵手行动”行动到工地一线,开展劳动争议“速调”和就业创业活动推介等。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政策咨询,将农民工权益保障站搭建为一线调解沟通新纽带。

 

 


菏泽市 

以高质量调解 助力调解服务进工地工作

根治欠薪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菏泽市人社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根治欠薪工作部署,坚持“四个突出”,创新工作思路,走出一条优化调解服务的菏泽路径,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突出“高站位”,彰显菏泽特色。菏泽市人社局紧抓全省试点契机,坚决扛起“调解服务进工地”根治欠薪试点工作的政治责任,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建设作为提升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水平、提高根治欠薪现代化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2023年6月20日,印发《菏泽市开展调解服务进工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列出了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明确了市县乡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确定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协商和解、多元化解等5项工作举措,先期在曹县进行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工作站建设。2023年6月26日,组织召开“全市调解服务进工地”现场推进会,联动住建、交通等部门研究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实践,将“调解服务进工地”试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二、突出“高标准”,做优建站工作。坚持市县联动,按照“四有”标准,相继在云山黄河印、金玺大院、书香樾府、龙翔城等在建项目工地一线挂牌建站,亮明调解员信息、亮明调解制度、亮明调解程序。汇集劳动监察仲裁、工会、行业主管部门、法律援助机构、项目总包及劳动关系协调员六方人员力量,采取“人盯项目”的方式,以开展劳动纠纷调解为重点,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工程项目落地生根。截至目前,全市共建设工作站124处,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179名,基本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三、突出“高水平”,做实宣传工作。成立专门宣传队伍,通过政策宣讲、培训讲座、沙龙座谈等方式,在项目工地工作站开设普法讲堂,对劳资专管员进行专题培训,向企业负责人及农民工发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问答》,多种形式推送解读劳动保障、工伤预防、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强化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活动71次,发放政策问答13600份,覆盖农民工群体12400余人。

 


四、突出“高质量”,做细调解工作。工作站实行集中办公,建立调解工作台账,采取长期服务、定期跟踪、巡回问效、预约调解的方式,就纠纷情况分类施策。对能够就地调解的工伤与劳动纠纷,积极调解、原地化解;对无法就地调解的,由工作站及时移送、交接属地仲裁院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仲裁庭坚持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结合案件要素、案由、标的等,分为简易、普通和集体三类,精准匹配仲裁办案组,开展要素式庭审,提高庭审效率,减轻农民工维权成本。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属地吸附化解矛盾能力明显增强,工作站共调解案件569件,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共裁决案件346件,保障1397名农民工工资4798.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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