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源头重预防 强化服务保支付
2024-05-09 字体
访问次数 :

      为有效防范、及时化解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隐患,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淄博市人社局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思路,会同行业主管等部门探索开展“调解服务进工地”试点工作,并与主题教育学习、党建品牌创建同谋划同部署。2023年以来,全市已设立工程项目“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站”252家,张贴“维权服务公示牌”327个,发放安全帽“维权二维码”8万余份,将维权保障和监督服务送到工地一线、工人身边,436人通过工作站补发薪资待遇432.8万元,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协同质效。出台《“农民工权益保障服务进工地”工作指南》,按照模块化建设标准推进工作。发挥工程建设领域各参建单位主体作用,明确交底、排查、化解纠纷第一责任,最大限度将矛盾隐患发现、化解在项目。落实服务挂包到人,统一“工作站公示牌”标准,公示参建单位负责人、行业部门联络人、劳动监察员、调解仲裁员、公益律师的联系方式。健全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调解模式,形成镇(街道)、信访、工会、司法、公安、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工作合力,与“薪暖”农民工、志愿服务进工地等活动相结合,联合开展法律宣传和送温暖服务。

明确目标任务,鼓励先行先试。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对全市建设工期6个月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均纳入“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站”建站范围。将周村区“劳动保障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作为先行先试首批试点,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及时总结经验成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按照人社、总工会、司法等部门责任分工,推进已建站(点)正常运转,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

打造前沿阵地,做好维权服务。一是落实“三保障两到位”,进一步提高站(点)服务效能。按照场所有保障、人员有保障、制度有保障、隐患排查到位、问题解决到位的总要求,与参建单位共同打造保障平台,不仅要求在场所挂牌,还要确保台账登记、人员服务、跟踪问效“实运转”。二是打造“劳动监察+N”服务管理体系。劳动监察牵头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合法用工监督和理性维权引导,联合工伤、职业技能、信访等科室,将工作做在前,化解用工风险。三是统筹人员力量。吸纳企业劳资专管员、职工代表、执业律师、劳资纠纷调解员等力量,实行“一人多岗”模式,既当好法律保障宣传员,又当好劳动纠纷调解员。

淄博市将持续守正创新、总结探索,巩固“调解服务进工地”试点成效,细化完善工作机制,围绕实现“小事不出站,维权就地办”,在行动上联系服务群众、感情上贴近温暖群众,切实将民生实事办好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