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06-1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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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新时代菏泽市和谐劳动关系提档升级,促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近日,菏泽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明确指出,2025年年底,全市企业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切实得到保障,社会保险全面覆盖,“菏谐驿站”服务网络全面铺开,监察仲裁联动机制更加健全,欠薪线索大数据监测预警系统更加完善,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创建我市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共赢的劳动关系生态体系。

《意见》提出,要构建广泛覆盖、优质高效的“菏谐驿站”服务网络。依托企业工会阵地、“职工之家”等资源,创新打造“政策宣传站、信息收集站、维权服务站、和谐创建站”四站合一的“菏谐驿站”基层劳动关系治理新模式。利用企业工会组织构建“菏谐驿站”主体框架,确保年底前实现市、县、乡镇(园区)三级“菏谐驿站”服务组织全覆盖,通过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建立“诉求登记”三本台账等措施,企业和职工提供一站式“面对面”劳动保障服务,对重点企业“一对一”指导服务,推动劳动纠纷处理“不出厂区”“不出园区”“不出社区”,源头治理和维权服务两端发力

《意见》指出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菏薪共治”欠薪治理新模式。要严格落实《菏泽市整治拖欠工资工作方案(试行)》。全面梳理排查全市行业企业和工程项目用工情况,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网络用工平台企业等新就业形态领域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的宣传引导严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完善监督考核问责机制,变被动维权执法为主动监管服务

《意见》强调要推动仲裁案件办理提质增效,深化“菏解共调”联动工作体制。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健全调解仲裁机构与劳动监察、就业服务、工会等机构联动机制,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与隐患排查工作履行好“抓前端、治未病”的预防功能,最大限度防止争议转化为案件。做实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调解工作,发挥调解仲裁机构职能优势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中大型企业、项目工地、零工市场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仲裁进工地等活动,做到关口前移,打造欠薪维权新高地。

《意见》强调,要多措并举,打造“菏你同行”劳动关系优质环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推动“互联网+劳动关系”应用,通过劳动关系协调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子系统相互关联,指导企业提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理念引导职工理性表达诉求关注特殊群体劳动者,为特殊群体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有效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领导协调机制,切实抓好政策制定、部署推进和责任落实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为奋力谱写菏泽后来居上崭新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