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费县人社局聚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照“快速回应、快速调解、快速办结、快速反馈”工作方针,整合内外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创新打造信访、监察、仲裁“三位一体”联动机制,推动劳动者维权诉求一站受理、综合调解、联动处置、裁审衔接、案件回访全链条管理,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一站综合受理,畅通便捷维权“快车道”。一是综合中心“全受理”。设置诉求综合中心,集中受理12345热线工单、现场投诉、仲裁平台线索、网络渠道案件线索、信访案件及各级转办件。二是机构下沉“就近办”。将劳动监察、仲裁调解组织建在乡镇、社区及工业园区,成立劳动监察中队,建立劳动人事仲裁调解室,为劳动者就近提供劳动监察、争议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服务。三是简易案件“快处置”。对投诉信息进行即时筛选分类,迅速开展简易案件的调解工作,调节难度较大的转交信访、监察或仲裁部门办理。
二、多方综合调解,跑出高效维权“加速度”。一是加强源头预防。县人社局、县总工会每周五联合办公,紧盯关键节点、重点领域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欠薪案件争议调解,不能及时支付的,双方达成支付协议,把风险吸附在当地。二是建强调解机构。成立“信访+监察+仲裁”联动配合的综合调解中心,对疑难复杂案件集中综合研判,制定劳动者维权最佳处置方案,把调解工作贯穿案前、案中全过程,通过综合调解化解劳动纠纷,防止出现越级上访。三是加强法律援助。设立法律援助站,仲裁员、监察员、援助律师集中办公,为劳动者提供专业处理建议,指导劳动者正确选择维权途径。
三、科学分类处置,当好服务维权“贴心人”。一是创新处置模式。设置案件处置中心,采取先期执行监察程序询问调查、协调化解,后期通过劳动仲裁做法律后援、跟踪问效的新模式,为劳动者提供智能化服务、提供最优方案。二是合理分类处置。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优先通过劳动监察执法程序处理;对劳动关系不确定的争议案件由劳动仲裁机构优先处理。对需司法途径解决的,引导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三是做好案件回访。设置案件回访中心,实行即时评价机制,通过现场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初访,对回访不满意的案件及时反馈核实、继续跟进,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四、强化联合会商,凝聚有效维权“大合力”。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中心可以互相查询、借阅、复制案卷材料,共享案件材料及信息数据。实行案件生效处理结果相互认可制度,信访、仲裁或者监察依法取得的证据,各方均可作为证据使用,信访、仲裁或监察依法查证的事实,各方均可以直接予以认可,减少重复取证,压缩办案时间。二是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实时召集信访、监察、仲裁召开联合会商会议,互通案件信息和风险隐患情况,共同研讨疑难复杂典型案例,统一法律政策适用标准。三是建立协同服务机制。对群体性、突发性案件,采取联合会诊、约谈指导等方式,开展联合应急协作处置;对涉农民工工资等重大案件,实行联合会商、联合调解,及时妥善化解争议矛盾,推动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