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1名农民工讨薪 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获赠锦旗
2021-11-1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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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11月1日上午10:00,包工头张向前带着两名农民工代表来到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将精心准备好的一面印有“持正义秉公执法 为民工讨薪维权”的锦旗赠予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四大队,感谢在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执法人员的帮助下,21名农民工成功拿回了被拖欠3年之久的42万元工资。


 

2018年,张向前带着21个农民工给市南区某医院做装修分包工程。2019年9月,工程完成后,总包单位却拖欠着他们50余万的工资不付。经过反复追讨,直到2021年,还剩下40多万元被总包单位以和建设单位未结算清为由拖欠着,拒不支付。

眼看追讨无望,朱保龙、张雪峰等21个农民工找到了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经调查,建设单位在该项目中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导致工资未足额支付。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建设单位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的源头,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欠薪的案件屡屡发生。”接到投诉后,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四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员王双全迅速展开调查,火速联系了项目建设单位、总包单位了解具体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要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这种情况在调查中一经查实,会依法要求建设单位履行法律责任。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给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普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协调让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强压态势督促下,建设单位最终答应支付。2021年10月29日,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市公安局、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见证下,建设单位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为21名农民工补发工资42万元,并将钱直接打到农民工个人账户。


 

“感谢政府,感谢国家政策,感谢执法人员,没有他们的帮助,我们农民工的血汗钱无法顺利讨回。”11月1日上午,张向前和农民工代表来到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四大队向执法人员赠送锦旗,对执法人员的悉心付出和秉公执法再三表达感谢。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四大队大队长张锦文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四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员王双全等代表接受了锦旗。


 

张锦文告诉记者,这起案件时间跨度长、牵扯农民工众多,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他们积极履行本职工作,大力增强监察力度,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建设单位和包办单位普及相关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同时,采取了多次督促,达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也使得企业深刻觉悟到自身的错误,最终顺利帮着农民工讨回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