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对全市2021年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共涉及拖欠工资案件、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案件、其它行政处罚类案件及违反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的案件等16起。
此次公布的16起案件,是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人社部令第29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而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21〕74号)要求执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的具体标准为:未按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上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超过36个月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超过36个月不为劳动者申报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等。
今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每季度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以及主要报刊、电视等媒体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并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相关责任人的守法意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本次公布的16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详情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