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0月份,四川省遂宁市黄某经他人介绍,承接了由中儒科信达建设集团公司中标的山东景阳冈酒厂观光园二期建设项目,12月份,信访人黄某完成了承建的部分建设项目,因事先未签订合作协议,山东景阳冈酒厂有限公司、中儒科信达建设集团公司与信访人在工程款及劳务工资结算时发生纠纷,致使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未予以结算。2021年1月13日,信访人黄某通过山东省网络信访平台投诉,要求发包方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等82万元。

2021年1月16日,阳谷县信访局接到省转来黄某网上投诉反映工程款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信访事项后,立即与信访人电话联系了解情况,同时,告知信访人该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我们将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尽快协调处理。随后,安排了酒厂负责同志到信访局说明情况。经调查了解,酒厂文化观光园二期建设项目由中儒科信达建设集团公司中标,经他人介绍,该工程项目转由信访人黄某负责承建,由于工期紧,先建设后签协议(但一直未签订协议)。该工程部分完工后,景阳冈酒厂按照合同规定,将工程款拨付到中儒科信达建设集团公司,而中儒科信达建设集团公司以工程未全部完工未与黄某结算,致使黄某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拖欠。为及时解决问题,1月17日,阳谷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山东景阳冈酒厂、狮子楼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和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协调会,当场成立工作专班,分析情况,制定解决方案。经过多次协调,于1月22日,信访人与山东景阳冈酒厂有限公司、中儒科信达建设集团公司达成三方协议,工程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合计820382元全部结清。2021年2月1日,信访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信访人住处回访,黄某说工程款项已全部到位。2月3日,信访人黄某等人到阳谷县信访局送锦旗和《感谢信》,对阳谷县信访局及有关部门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做法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