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等5部门《关于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农民工劳动争议速裁庭”,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地落实。近年来,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持续优化举措、屡出实招。
一是优化便民服务。通过“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窗口”将农民工当事人及时引入绿色通道,当日申请,当日立案,优先处理,快速结案。将农民工当事人直接引至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有申请援助意愿的,协助申请司法援助或工会援助,能援尽援。全面推行首接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容缺受理机制,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今年8月底,在原有便民举措基础上,设立“农民工劳动争议速裁庭”,对农民工工资争议,集中业务骨干力量,速立速调速审速结。
二是加大调解力度。调解可以更好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在做好农民工当事人稳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引导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及时高效维护农民工权益。依托联合调解工作站,借助专家力量开展专业调解,保证调解效果,提供农民工争议化解新路径。坚持“重调慎裁,能调不裁”,将调解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注重换位思考,结合案情提出可行意见,解决农民工实际需求。实行部分调解,对部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请求,以调解方式先行化解部分矛盾;主动引入违约条款,督促调解书履行,保障权益实现。
三是提高仲裁质效。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农民工争议,简化办案程序,确保30日内审结。推行要素式审理,让农民工对仲裁办案要点“看得懂、弄得清”,提高庭审效率。优化办案方式,对部分事实清楚的,先行裁决,提高效率;推行终局裁决,对符合终局裁决范围的,能终尽终,让农民工权益一锤定音;对复合型农民工争议,实行分类处理,优先处理工资争议,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2018年以来共处理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2106件,其中涉及工资争议1530件,平均审限22天,调解率71%,终局率47%,农民工争议处理效能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