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开展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9号)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经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确定山东省红十字会备灾救护中心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1日至8月7日工作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55870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奥体中路5316号
电子邮箱:hanhui@shandong.cn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传 真:0531-51788195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电子邮箱:pbdbbz@shandong.cn
附件: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
附件:推荐对象简要事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