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
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评选表彰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0号)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经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审核,报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确定烟台市轻工集体企业联社等8个单位为“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推荐对象,金猴集团有限公司张燕等11名同志为“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推荐对象,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袁敏同志为“全国轻工行业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山东友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林启相同志为“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备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2日至2月7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2947604,82941774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6号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机关党委(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250011
电子邮箱:sqglsjgdwrsc@shandong.cn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传 真:0531-51788195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电子邮箱:pbdbbz@shandong.cn
附件1: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和简要事迹
附件2: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和简要事迹
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
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