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关于评选表彰第十一届山东省优秀基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通知
2023-07-19 字体
访问次数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

关于评选表彰第十一届山东省优秀基层农业

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3〕6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水务)局、林业主管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乡村人才振兴,鼓励广大基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履职尽责,全心全意为加快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畜牧兽医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基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县级及以下从事农业(含农机、渔业)和林业、水利、畜牧兽医等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已获得过往届表彰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表彰名额

全省共表彰优秀基层专业技术人员970名,其中农业技术人员340名、林业技术人员150名、水利技术人员360名、畜牧兽医技术人员120名。本次评选表彰实行差额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模范执行党的农业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为科技兴农、振兴乡村提供技术服务。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四)大专以上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分别在县级及以下单位从事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工作满5年、7年,并被聘任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工作上有发明、创造,技术上有重大改进,近3年内获得过省级工作部门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2.在乡镇(街道)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推广新技术、新成果,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对周边地区或系统内的新技术推广起较大促进作用。

3.作为主要发明人(前三)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4.进行科技攻关,技术推广,解决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5.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钻研业务,创造性完成本职工作,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两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对照评选推荐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畜牧兽医等主管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后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二)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优秀技术人员要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级对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审核关,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拟推荐的事业单位干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评选对象面向基层和一线,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同志倾斜。各市推荐的人选中,工作单位驻地在乡镇的不得少于85%;不直接从事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评选。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坚决防止“带病推荐”“戴帽推荐”,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活动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取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市于2023年8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分别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材料包括:

1.《第十一届山东省优秀基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2)1份,按照推荐顺序填报,务必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报送电子版。

2.《第十一届山东省优秀基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3份。

3.《征求意见表》(见附件4)1份。

4.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要求真实准确、内容翔实、突出业绩,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成果等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封面、目录、文章第1页的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简易装订成册,首页由各市推荐部门盖章确认。

所有材料统一按A4纸规格上报,相关表格可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评比达标表彰专题中评选通知栏下载,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所报材料评审结束之后不再退还。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畜牧兽医局分别授予“第十一届山东省优秀基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标准按照《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鲁办发〔2018〕63号)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畜牧兽医局分别成立山东省优秀基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畜牧兽医局等单位人事处,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方式:

(一)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联 系 人:李柱金

联系电话:0531-51789112  

电子信箱:sdnyrs@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622房间

(二)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联 系 人:李  磊,陈春聿

联系电话:0531-51791081、51791080      

电子信箱:sdstrsc@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2号

(三)省水利厅人事处

联 系 人:陈德培

联系电话:0531-51767062、51767056

电子邮箱:ssltr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7号北楼2008室

(四)省畜牧兽医局人事处

联 系 人:孟庆忠,聂新正

联系电话:0531-51788828、51788831              

电子信箱:sxmsyjrsc@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728房间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市第十一届山东省优秀基层农业(林业、

            水利、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推荐对象汇总表

3.第十一届山东省优秀基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

兽医)技术人员推荐审批表

4.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3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附件.doc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