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 东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关于表彰山东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
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鲁人社办发〔2022〕10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法院决定,授予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等7个法院“山东省优秀法院”称号,授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张伟等30名同志“山东省优秀法官”称号;授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等30个内设机构“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王勇涛等60名同志“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作出新的更大成绩。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山东省优秀法院名单
2.山东省优秀法官名单
3.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4.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名单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