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评选表彰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有关部门: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把资源综合利用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锐意进取,创新工作,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鼓励先进,推动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再上新水平,省政府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资源综合利用科研院所(协会、机构)和检验检测单位,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和市级以下资源综合利用管理部门。
(二)表彰名额
全省评选表彰先进单位80个。每个市推荐先进单位不超过8个,其中资源综合利用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协会、机构)和检验检测单位不低于3个。每个省直单位推荐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协会、机构)和检验检测单位不超过2个。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结合实际,制定了创新性的政策措施,思路清晰,亮点突出,特色明显,在推动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方面成效显著。
(二)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在资源综合利用的检验检测,先进技术工艺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三)遵守《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资源综合利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社会公众形象好,可为同类型单位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供有益借鉴。
(四)生产连续稳定,综合利用资源量大,能够及时、准确报送资源综合利用统计报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单位产品能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五)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目标,近3年本单位无违法违纪等问题,无重大环境、安全和产品质量事故发生。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履行程序,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工信部门对推荐单位认真审核把关。
(二)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对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须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推荐的企业,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意见(见附件3)。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市各单位推荐对象的资格、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由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单位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不含内设机构)表彰数量不超过6个,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不含内设机构)表彰数量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5%。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检验检测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不低于80%。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表彰称号,且6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评选。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市不得向参评单位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费。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市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于2022年11月15日之前报送初审材料,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报告(含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2000字左右主要事迹材料、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4)。待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后,由各市组织填报《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以上材料纸质版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审核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奖励办法
省政府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授予“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成立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发展推进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联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发展推进处
联 系 人:滕典敏,陈雪
联系电话:0531-51782678,51782680
电子邮箱:sgxtls@shandong.cn
联系地址:山东省省府前街1号
邮政编码:250011
附件:1.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领导
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
3.征求意见表
4.推荐对象汇总表
2022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