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
关于评选表彰山东体育强省建设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2〕53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体育(教育和体育)局,有关部门(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改革创新,推动体育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加快体育强省建设步伐,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体育强省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范围内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青少年体育、体育文化宣传、体育公共服务等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机构等。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范围内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青少年体育、体育文化宣传、体育公共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会各界人士。
突出贡献奖表彰对象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中择优确定,不再另行推荐。近四年内已经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表彰名额
全省共表彰突出贡献奖20个(含集体和个人)、先进集体120个、先进个人120名。本次表彰采取等额和差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没有合适对象的可以不推荐。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班子开拓创新、民主团结、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纪律严明、风清气正,近四年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先进个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能力突出、勇于实践,在体育强省建设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得到公众认可;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在促进体育强省建设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群众体育方面,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科学健身服务指导推广、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开展、社会体育组织建设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竞技体育方面,在备战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训练参赛、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举办承办、各级优秀运动队伍建设、优秀运动员保障、推动职业体育发展、反兴奋剂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体育产业方面,在完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厚植体育产业发展基础、推动体育产业融合集聚发展、促进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拉动体育领域消费、壮大体育市场主体、体育科创成果转化、体育产业运营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青少年体育方面,在推动体教融合发展、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选育输送、青少年运动技能体能培养提升、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创建、青少年体育社团建设、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体育文化宣传方面,在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弘扬、体育文化传播、体育新闻宣传、民族民间民俗体育项目传承、体育文物挖掘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6. 体育治理方面,在深化体育改革创新、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发挥、健全完善体育管理制度、推动体育治理方式创新、加强体育法治建设、体育科学研究、体育标准化建设、对外体育交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7. 在加强党的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统筹发展与安全、做好疫情防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履行程序,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等。按照归口推荐的原则,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体育部门负责推荐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和个人;省教育厅负责推荐省属和部属高等院校集体和个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推荐省属技工院校集体和个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推荐所属部门单位集体和个人;省体育总会负责推荐省级体育社会组织集体和个人;省体育记者协会负责推荐省级体育新闻媒体集体和个人(以上统称归口推荐部门单位)。
各归口推荐部门单位应在分配的名额内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认真审核把关。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从全省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择优确定拟表彰对象。
(二)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在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高度组织推荐。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审核关,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对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须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推荐的企业或者企业负责人,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和个人倾斜,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单位和县处级干部分别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训练、科研、教学等工作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全省市级体育(教育和体育)局(不含内设机构)表彰数量不超过6个,县级体育(教育和体育)局(不含内设机构)表彰数量不超过评选总数的50%。部门(单位)及内设机构与部门(单位)及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作为集体和个人表彰对象,同一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表彰数量不超过1名。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坚决防止“带病推荐”“戴帽推荐”,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归口推荐部门单位于2022年5月27日前报送《意向推荐对象汇总表》、简要事迹材料(见附件3-1,一式1份)。根据初审反馈的意见,履行相关程序并于6月22日前报送正式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3-2,一式1份)、推荐审批表(见附件4、5,各一式3份)、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一式1份)、主要事迹材料(500字左右)。推荐材料均为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以刻录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其中,《意向推荐对象汇总表》和《推荐对象汇总表》要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排序;所需推荐材料均应按时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山东体育强省建设突出贡献奖”或“山东体育强省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山东体育强省建设突出贡献奖”或“山东体育强省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联合成立山东体育强省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人事处,具体承担评选表彰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高质量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省体育局人事处 陈光照,张霄凌
联系电话:0531-51761863,51761862,51761867(传真)
电子邮箱:sdstyjrsc@163.com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286号省体育局人事处
附件:1.山东体育强省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
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拟推荐对象汇总表和推荐对象汇总表
4.山东体育强省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5.山东体育强省建设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6.征求意见表
2022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