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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2-05-2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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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优秀法院

优秀法官和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

个人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2〕6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法院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山东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优秀法院评选范围:全省基层法院。

优秀法官评选范围:全省各级法院员额法官。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各级法院处级以下含处级内设机构。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各级法院干警。

5年内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表彰名额

全省共表彰优秀法院15个、优秀法官30名、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60名。本次表彰采取差额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没有合适对象的可以不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法院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模范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院领导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紧密联系群众,能够充分调动本院干警积极性;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内部管理严格规范,文化建设突出,工作实绩在市级范围内处于领先位置,群众满意度高。

3.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和文书关;锐意进取,探索创新,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积极参与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公开和庭审直播等工作;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强化审判质效管理,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审判执行工作在所辖中院组织的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大力推行智慧法院建设,强化群众观点,改进司法作风,执行工作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受到群众赞誉。

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和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中表现突出,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干警政治素质高,司法作风好,业务能力强,有团结向上、勇争优秀的良好氛围。

5.2018年以来未发生重大错案、重大过失、严重违法违纪情况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推荐:近5年来,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被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法院干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党纪处分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政务处分的;法院干警涉黑涉恶、出现“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的。

(二)优秀法官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实履行职责。

    2.热爱司法审判事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面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冲锋在前、敢于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顶得上,本职工作成绩突出,是当地审判执行队伍的骨干力量,干部群众认可度高,具有5年以上审判员工作经历(入额前任审判员时间可连续计算,但入额任职须满3年)。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廉洁自律、秉公办案,司法作风优良,多年一贯表现优秀,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业绩,赢得群众的良好评价,无错案、重大过失和违法违纪等情况。

)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意义,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业绩突出,为促进改革、保障发展、维护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2.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能够准确把握“走在前列、争创一流”工作定位,干警队伍政治素质高,守纪律讲规矩。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集体风清气正;部门干警爱岗敬业、团结进取,工作氛围好,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朝气蓬勃的团队精神;工作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社会评价高,受到群众赞誉。

3.2018年以来未发生重大错案、重大过失、严重违纪违法情况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推荐:近5年来,集体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被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集体成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党纪处分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政务处分的;集体成员涉黑涉恶、出现“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的。

)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国家和法律,热爱司法事业,忠实履行职责。

2.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勤勉尽责、业绩优异,作风优良、清正廉洁,为保障法院工作顺利开展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业绩,群众评价高。

3.办案人员需办案数量多,审判绩效优异,2018年以来办案量在本市(区、市)法院同业务类审判执行人员中名列前茅,无超审限案件,办案效果好。

4.廉洁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无错案、重大过失和违纪违法等情况。

5.从事人民法院工作满5年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履行程序,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各级法院对推荐对象认真审核把关。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从全省推荐对象中择优确定拟表彰对象。

(二)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工作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对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须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和个人倾斜,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单位和县处级干部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部门(单位)及内设机构与部门(单位)及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作为集体和个人表彰对象。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所占比例合计不低于60%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表彰称号,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中级法院于2022715日前报送初审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及事迹简介(500字左右)。推荐材料加盖公章后以机要形式(外封注明ⅹⅹ法院“双先双优评选报送材料”字样)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通过内网CoCall发送至省法院政治部。

待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后,通知各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3份)、征求意见表(见附件5,一式1份)。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法院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山东优秀法院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山东省优秀法官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法院联合成立山东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法院政治部,具体承担评选表彰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高质量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人:张明郝琪深

联系电话:(05315179708851797078

 

    附件:1.山东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

           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推荐审批表

          4.推荐对象汇总表

          5.征求意见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附件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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