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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初审意见的公示
2022-03-1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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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初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鲁办发〔2019〕17号)规定,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实行项目管理,未经批准,各级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近期,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2022年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研究审核,拟同意开展20个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项目和196个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项目。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表彰项目初审意见进行全省公示。

一、拟同意开展的20个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项目

1.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法院、优秀法官

2.山东省卫生健康工作(计生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山东体育强省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山东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山东省机关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山东省畜牧兽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山东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8.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9.鲁南高铁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0.山东省建筑工程大师

11.山东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2.山东省五一劳动奖

13.山东青年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4.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

15.山东人大新闻奖

16.山东省政协优秀提案和信息、先进提案承办单位、先进提案和信息工作者

17.山东省先进县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理论教育工作者

18.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9.山东省省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集体

20.山东省青年科技奖

二、拟同意开展的196个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项目

具体项目见附件。

对上述表彰项目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3月22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函等形式向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531-51788215

传真:0531-51788195

邮箱:pbdbbz@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附件:拟批准开展的196个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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