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初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鲁办发〔2019〕17号)规定,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实行项目管理,未经批准,各级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近期,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2022年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研究审核,拟同意开展20个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项目和196个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项目。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表彰项目初审意见进行全省公示。
一、拟同意开展的20个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项目
1.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法院、优秀法官
2.山东省卫生健康工作(计生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山东体育强省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山东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山东省机关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山东省畜牧兽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山东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8.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9.鲁南高铁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0.山东省建筑工程大师
11.山东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2.山东省五一劳动奖
13.山东青年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4.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
15.山东人大新闻奖
16.山东省政协优秀提案和信息、先进提案承办单位、先进提案和信息工作者
17.山东省先进县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理论教育工作者
18.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9.山东省省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集体
20.山东省青年科技奖
二、拟同意开展的196个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项目
具体项目见附件。
对上述表彰项目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3月22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函等形式向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531-51788215
传真:0531-51788195
邮箱:pbdbbz@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附件:拟批准开展的196个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