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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初审意见的公示
2021-03-0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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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初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鲁办发〔2019〕17号)规定,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实行项目管理,未经批准,各级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近期,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2021年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研究审核,拟同意开展20个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项目和184个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项目。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表彰项目初审意见进行全省公示。

一、拟同意开展的20个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项目

1.山东组织工作创新奖

2.山东省新闻出版奖

3.山东省改革试点成果、改革品牌、改革尖兵

4.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

5.山东省五一劳动奖

6.山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山东省五好家庭

8.山东省“泰山文艺奖”

9.山东科普奖

10.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1.山东省民族宗教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2.山东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3.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

14.山东省农牧渔业丰收奖

15.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6.山东省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

17.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8.山东省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突出贡献奖

19.数字山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拟同意开展的184个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项目

具体项目见附件。

对上述表彰项目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函等形式向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传真):0531-87969725

邮箱:pbdbbz@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附件:拟批准开展的184个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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