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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1-01-0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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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0】198号

各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国务院批复《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三年来,各级各部门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成效初步显现。为进一步激励先进、选树典型,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中为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2020年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表彰的不再推荐。

(二)表彰名额

全省共表彰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60名。本次表彰实行差额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2),没有合适对象的,可以少推荐或不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推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进程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完善工作推进体系,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深入开展,并作出突出贡献。领导班子开拓创新、民主团结、求真务实、清正廉洁。近三年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在推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进程中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打破现有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形成科学有效的新旧动能转换路径模式,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2.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旧动能转换主攻方向,积极化解过剩产能,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为产业发展空间的拓展和主导产业壮大培育等作出突出贡献。

3.在重点项目谋划建设过程中加大“双招双引”力度、着力破解要素瓶颈制约,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撑作用。

4.在新旧动能转换主要动力(创新、改革、开放等)和重要支撑(“放管服”、制度创新、干部人才、交通运输等),以及保障措施(宣传推介、统计监测、组织实施等)等方面,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新旧动能转换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能力突出,勇于实践,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得到公众认可;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作为推荐对象:

1.以实际行动坚决淘汰落后动能、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勇于开拓创新,为新旧动能转换顺利推进作出突出贡献

2.立足本职岗位,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新旧动能转换各项支撑保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勇于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急难险重任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较好发挥骨干作用。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对照评选推荐条件,拟推荐对象要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各市推荐对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省直部门(单位)推荐对象经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在本部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对推荐对象认真审核把关。

(二)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在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高度组织推荐。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审核关,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推荐机关事业单位,须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拟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拟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评选推荐对象重点向长期在基层一线、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和同志倾斜。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不超过先进个人总数的20%拟推荐的县处级干部人选要提前与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各市发展改革部门(含新旧动能办)推荐的集体和个人数量不超过30%,企业集体和个人数量不少于20%。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坚决防止“带病推荐”“戴帽推荐”,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者撤销奖励,并取消该地区或有关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市、各部门就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提前与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于2021年1月22日前将初审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政务邮箱)报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过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初审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综合比选重要依据,突出实绩,2000字以内)、《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3)。《推荐对象汇总表》要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排序。

各市、各部门报送的推荐对象,依据事迹材料,结合新旧动能转换“三年初见成效”评估,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并通知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填报推荐审批表(见附件4、5)、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省委、省政府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新旧动能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成立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动能转换协调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市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市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动能转换协调处

人:毛婷婷    马振松

联系电话:0531-51783220    51783219(传真)

电子邮箱:sfgwdnzhxtc@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

 

   附件:1.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推荐对象汇总表

        4.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先进集体推荐

审批表

        5.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先进个人推荐

审批表

        6.征求意见表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附件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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