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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2021-01-0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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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山东省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鲁人社办发〔2021〕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攻坚克难,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授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处等79个单位“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震等120名同志“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比学赶超、锐意进取,奋力开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实现山东“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名单

          3.附件1-2.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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