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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0-11-0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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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评选表彰

山东省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0135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联,有关大企业文联: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文联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自觉履行新时代文联职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省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励和带动全省文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山东省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省文联各团体会员单位,县(市、区)文联,省文联机关部室、协会及所属事业单位。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省文联各团体会员单位,县(市、区)文联,省文联机关部室、协会及所属事业单位任职的处级及以下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全省共表彰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5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记初心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领导班子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信念坚定、廉洁奉公、作风优良、团结有力,干部职工队伍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作风扎实、和谐进取,近3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出色完成本单位(部门)主要职能业务和年度工作要点,在组织开展泰山文艺奖评奖、三大国展、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系列活动,统筹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文艺创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和谐,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廉洁勤政,密切联系群众,凝聚力强。

3.模范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新时代文联职能,县(市、区)基层文联组织健全,在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文艺志愿服务,扎实开展文艺精品创作,完善文艺培训工程,推进文联深化改革等方面成效明显。

4.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财务、综合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文联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记使命,精通业务,敢于担当,恪尽职守,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连续在文联系统工作3年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坚持原则、敢于斗争,正确理解和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

2.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忠诚文艺事业,热爱文联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满腔热情为文艺工作者服务,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本单位年终考核优秀,群众认可度较高。

3.积极组织开展或参与文艺创作、采风慰问、志愿服务、文艺评奖、理论评论、新闻宣传、权益保护、对外交流、报刊出版等业务工作;组织动员或积极参与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文艺创作,成绩突出。

4.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群众威信高。

5.在其他文艺工作和文联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对照评选推荐条件,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名称)和先进事迹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文联部门对推荐单位和个人认真审核把关。

(二)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工作业绩。评选推荐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在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高度组织推荐。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审核关,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拟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须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拟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拟推荐的企业或者企业负责人,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评选推荐对象重点向长期在基层一线、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和同志倾斜。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单位和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比例不得超过先进个人总数的20%。拟推荐的县处级干部人选要提前与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坚决防止带病推荐”“戴帽推荐,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者撤销奖励,并取消该地区或有关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单位于11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推荐工作开展情况、推荐意见、推荐名单等)、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附件4)、《征求意见表》(见附件5)、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6),上述推荐材料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以刻录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联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山东省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山东省文联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联联合成立山东省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联人事部,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市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市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单位:省文联人事部

联系人:马淑珍李文泺

联系电话:0531-6897865868978657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

电子邮箱:swladmin@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山东省文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山东省文联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5.征求意见表

6.推荐对象汇总表

7.附件1-6.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文件下载:1.鲁人社字〔2020〕135号.doc

2.鲁人社字〔2020〕13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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