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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第十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2020-11-1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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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评选表彰第十届

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0〕8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省科协所属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省属大企业科协,有关科研院所:

近年来,全省科技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省工业、农业、科研、卫生、教育等战线上,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科技工作者。

评选范围不包括:各级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全省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二)表彰名额

全省共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100名左右,实行差额推荐办法产生(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二)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创新型省份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工作在科技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四)在其他科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五)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拟推荐对象由推荐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科协部门对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审核把关。

(二)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拟推荐对象要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级对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审核关,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拟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拟推荐的企业负责人,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评选对象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倾斜,适当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一线的科技工作者及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比例。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年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技工作者推荐。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坚决防止“带病推荐”“戴帽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表彰活动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收取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单位于11月24日前将推荐材料(书面及电子版材料,书面材料需推荐渠道盖章,其中,各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联合盖章)报送山东省科协人才联络部,逾期不予受理。谢绝推荐对象本人报送材料。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1份(包括组织推荐情况、公示情况等)、推荐表原件(见附件3)5份、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材料1份。上述推荐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表(见附件4)在专家评审结束后,通知拟入选人选填报,届时如未能按要求填报,视同不符合表彰条件。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联合成立第十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对全省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协人才联络部,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

省科协人才联络部0531-82073251

材料报送办公室:韩敏0531-82076815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杆南东街8号东楼311室

邮政编码:250001

电子邮箱:rcbskx@shandong.cn


附件:1.第十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征求意见表

5.附件1-4.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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