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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019-11-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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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邮政管理局,各邮政、快递企业: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47号),拟开展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我省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中的从业单位和临时集体,全省邮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中的处级及以下单位、内设机构和临时集体。

2.全国邮政行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称号的集体或个人,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在近5年内作出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评选。

(二)推荐名额

全国拟评选表彰先进集体150个、劳动模范100名、先进工作者10名。分配给我省的差额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8个、劳动模范5名、先进工作者1名。各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可分别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劳动模范侯选对象,无符合条件对象可以不推荐;省、市邮政管理局可分别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侯选对象,无符合条件对象可以不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单位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干部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强烈的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近5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邮政业重大决策部署,在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完成国家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等重大任务中作出重要贡献。

2.大力推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管理制度等方面建设,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健全完善邮政管理体制机制、推动邮政业改革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革新、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工作突出,持续发展能力强,生产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在本地区本行业居领先地位。

4.重视精神文明、社会责任、行业文化建设,在加强管理人员思想、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成效突出,在提高员工学习、创新、竞争和发展能力等方面成绩显著。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全国邮政行业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一般应当从事邮政行业工作3年以上,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重大战略和大力推进邮政业重大工程中,主动作为,取得显著成效。在促进商贸流通、降低流通成本、服务生产生活、扩大就业创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在全面深化邮政业改革、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及创造性落实邮政业重大任务中,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攻坚克难,作出重要贡献。

3.在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反恐维稳、重大活动等急难险重保障服务任务中,冲锋在前,表现突出。

4.长期在邮政业基层一线和条件艰苦岗位努力工作,甘于奉献,不计名利,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显著的引领示范作用。

5.在学习业务、钻研技术、苦练操作基本功、创造先进操作方法、参与公益事业、强化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推进邮政业技术进步、带领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开拓海内外市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依法行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热心服务企业和群众,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7.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程序,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对照评选推荐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对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认真审核把关。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侯选对象进行汇总、审核、初评,择优确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对象名单。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级邮政管理部门、企业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开展评选,对拟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程序关、事迹关、廉政关,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坚持优中选优,推荐的典型要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待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初审结果后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推荐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纪检监察、公安、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其中私营企业及其负责人还要征求统战和工商联部门意见;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造成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尤其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岗位努力工作的同志倾斜。全国评选通知要求,不评选副厅级和相当于副厅级以上个人。先进工作者中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20%,劳动模范中企业负责人比例不超过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并继续从事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参加评选。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坚决防止“带病推荐”“戴帽推荐”,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或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对推荐对象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了解,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各级评选机构在评选、审查过程中,一律不得向评选单位和个人收费或变相收费。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市于2019年12月6日前将初审材料报送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本单位初审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情况、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推荐意见等。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要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反映工作以来的一贯表现和重点事迹,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结果后组织填报初审材料,待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初审结果后组织填报正式推荐材料。所有推荐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可发送邮件至:sdyggpw@163.cn。相关表格电子版可从山东省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sd.spb.gov.cn/下载。 

四、奖励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企业先进个人授予“全国邮政行业劳动模范”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对评选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先进个人,授予“全国邮政行业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受表彰的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邮政管理局联合成立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邮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积极准备,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细致地做好本单位或本地区的推荐评选工作。

请各市和相关单位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将评选推荐工作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单位:山东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

人:张希贵    

联系电话:0531-58701077,58701075

   真:0531-58701079

电子邮箱:sdyggpw@163.cn

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二路168号

邮政编码:250001

    

附件:1.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推荐对象汇总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2019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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