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山东省检察机关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鲁人社办发〔2019〕2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检察院,铁路检察分院:
近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突出法律监督主业,着力推进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发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检察院决定,授予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等50个单位“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王燕萍等100名同志“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锐意进取,发愤图强,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实际行动,勇做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挑山工”,奋力开创我省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实现山东“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名单
2.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名单
3.附件1—2.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表彰奖励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