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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评选推荐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2019-10-1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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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评选推荐

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评选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通知》(人社部函〔2019〕137号),拟评选表彰一批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为做好我省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分行、分行营业管理部、青岛市中心支行内设机构;各地市中心支行机关及内设机构;县支行。

2.“中国人民银行先进工作者”和“中国人民银行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山东省人民银行系统在职工作人员。

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等称号的人员,如在近5年内作出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评选。

(二)推荐名额

全国拟表彰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42个,中国人民银行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共42名,分配给我省2个先进集体、2名先进个人差额推荐名额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可择优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候选对象无符合条件对象可以不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勤政务实、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干部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单位管理科学、运行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并得到较好执行,本单位近5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原则上须设立5年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推荐对象:

1.认真履行职责,在制定和执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实施外汇管理等方面措施得力,取得显著成效。

2.持续推进金融业改革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有力度,在事关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

3.坚持与时俱进,在深化企业改革、强化风险防控、推进产品、服务和经营模式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业绩,在本地区、本系统走在前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4.在系统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中国人民银行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无违法违纪问题。原则上须在中国人民银行系统连续工作5年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推荐对象:

1.有较强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技能,在制定和执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实施外汇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推进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事关金融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3.长期工作在基层服务一线或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岗位,恪尽职守、勤勉奉献,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4.在系统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各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对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认真审核把关。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推荐情况,坚持优中选优,择优确定推荐对象。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开展评选,认真做好把关工作,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要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坚持优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必须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严格杜绝带“病”推荐。对拟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拟推荐的企业、社团或企业、社团负责人还应当征求所在地纪检监察、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推荐对象征求公安等部门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评选要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和岗位上工作的同志倾斜。先进工作者评选中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劳动模范评选中一线工作人员比例不低于60%,企业、社团负责人的比例控制在劳动模范总数的10%以内。在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并继续从事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参加评选。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或地区参加下一届评选表彰活动的资格。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评选单位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2)、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以及纸质材料加盖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印章)扫描版报送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以后,通知相关单位组织填报正式推荐材料。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不发放奖金;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分别按规定授予“中国人民银行先进工作者”“中国人民银行劳动模范”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发放奖金,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成立山东省评选推荐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人事处。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单位本辖区的推荐审核工作。

联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陈士芳、冀果

联系电话:0531-861675487316

    真:0531-86167154

电子邮箱:jnfhrsc@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382号

邮政编码:250021

    

    附件:1.山东省评选推荐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推荐对象汇总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2019年10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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