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水利厅
关于做好第十届山东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函〔2019〕6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水利局,省水利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新时代水利精神,鼓舞和激励更多优秀水利技术人员扎根基层、献身水利,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山东省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评选奖励办法》(鲁人社发〔2019〕30号),结合我省水利系统实际,现就做好第十届山东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长期在全省乡镇水利技术服务站、所(含中心、区域站等)以及水库、灌区、测站、泵站等县(不包括县级)以下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作,中专以上毕业生(大专以上毕业生工作连续满5年、中专毕业生工作连续满7年),并被聘任在初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档次,现从事水利技术推广以及水利经营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届山东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共评选360名,并按1:1.5的比例下达推荐名额,具体见《第十届山东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条件
模范执行党的农业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为科技兴农、振兴乡村提供技术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
1.在工作上有发明、创造,技术上有重大改进,近3年内获得过市(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2.推广新技术、新成果,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对周边地区或系统内的新技术推广起较大促进作用。
3.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钻研业务,创造性完成本职工作,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两次以上为优秀档次。
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管理期满又做出突出成绩的,可以连续参评。连续参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内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在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2.管理期内进行科技攻关,技术推广,解决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推荐工作坚持自下而上、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严格推荐程序,面向水利技术推广第一线,注重工作实绩。由所在单位按照条件,推荐人选,并按隶属关系和人事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依次经县级、市级水利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报省评审委员会。各市推荐的人选中,担任站(所)长或中心主任职务的,不得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50%。不直接从事水利技术推广以及水利经营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组成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审委员会主任由省水利厅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5-7人组成。省评审委员会对各市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人选。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
(三)公示。经省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
四、奖励方式
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授予“山东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管理期限内每人每年奖金5000元,由省水利厅按年度发放。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五、管理办法
第十届山东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的管理期限为3年(2019-2021年)。在此期限内,县(市、区)水利主管部门负责目标管理和动态管理,指导所在单位制定年度、任期工作目标,每年年底结合年度考核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档次,经市级水利部门审核后,将考核结果报省水利厅备案。
在管理期内离开乡镇或基层单位的,自离开的下一年度起,停发奖金;受警告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停发奖金。
六、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山东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推荐表》(附件2)2份;
2.《山东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2份,由市级水利部门填写并盖章(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
3.个人业务总结2份;基层工作年限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成果和论文、著作的封面目录、文章第一页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2份(装订成册,由市级水利部门认真审核后盖章确认)。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水利部门要对推荐材料严格把关,对在推荐和年度考核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报送时间。请各市于10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省水利厅人事处。
联系人:牛晓东
联系电话:0531-66576078、86974242(传真)
电子邮箱:ssltrlc@163.com邮编:250014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7号北楼2008室
附件:1.山东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名额分配表
2.山东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推荐表
3.山东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4.山东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5.附件.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水利厅
2019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