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中共山东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老干部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离退休干部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9〕13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省委管理的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组织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2013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大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珍惜光荣历史,不忘革命初心,永葆政治本色,积极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支持者和模范践行者,涌现出一大批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全省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扎实推进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老干部工作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的精神风貌,激励全省各级各单位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贡献智慧和力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山东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重点从全省各级从事老干部工作、老年大学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包括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中评选。
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重点从各级从事老干部工作、老年大学工作的专、兼职在职工作人员,包括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的涉老工作人员中评选。
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评选范围:重点从全省各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依法依规成立的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涉老组织中评选。
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评选范围:重点从离退休干部,包括各地、各单位接收安置的离休干部和军队离休干部中评选。
表彰名额主要根据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工作成效、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量等情况,以及离退休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组织数量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政治引领、组织凝聚、服务保障、文化养老工作,积极组织引导老同志开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离退休干部工作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勤政,工作队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能够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氛围浓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善于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为离退休干部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得到有关部门肯定和离退休干部好评。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创新意识强,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近五年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觉悟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践行“安专迷”精神,精通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开拓创新意识和能力强,工作有新思路、新举措,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工作成绩突出,是公认的离退休干部工作业务带头人。热爱离退休干部工作,对离退休干部有深厚感情,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离退休干部满意为最高标准,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真情服务、乐于奉献,团结同志、廉洁勤政,是离退休干部的知心人、贴心人、放心人,得到离退休干部和干部群众的普遍信任和赞扬,无违纪违法等问题。连续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5年以上(截至2019年9月30日)。
(三)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评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弘扬家国情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支部的组织力强、政治功能突出。善于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开展工作,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坚持从实际出发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老同志作用发挥得好。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坚持从严要求,成员之间相互关心帮助,自我服务管理得好。
(四)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觉悟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坚持原则、敢于斗争,正确理解和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作出新贡献。严于律己,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事迹突出,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群众赞誉,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逐级审核推荐。对拟推荐的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和本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名单及主要事迹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老干部工作部门对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认真审核把关。
(二)坚持严格标准,确保评选质量。要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突出实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优中选优、强中选强,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拟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拟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拟推荐对象为企业或者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纪检监察、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老干部工作的各部门、各方面,重点向条件艰苦的基层、一线单位和个人倾斜。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不参加评选。拟推荐的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拟推荐的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要合理确定推荐对象中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的比例。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坚持精准报送,确保工作进度。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准确报送推荐材料。9月30日前,各市党委老干部局、省直有关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研究确定推荐初步对象,填写推荐对象汇总表,就推荐表彰初步对象基本情况与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组织力量对推荐初步对象进行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于10月31日前正式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考察情况、推荐意见等)、推荐审批表、征求意见表、推荐对象汇总表,以及简要事迹材料(350字左右)。上述推荐材料各一式五份,A4纸正反面打印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以刻录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各市报送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省委东一号楼908室,邮编:250001,联系电话:0531-51771036;省直部门报送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省委东一号楼812室,邮编:250001,联系电话:0531-51771067。老年大学系统报送地址:济南市纬三路93号山东老年大学协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1276197。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对评选出的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山东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授予“山东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对评选出的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授予“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授予“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联合成立山东省老干部工作和离退休干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老干部局,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做好本地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山东省老干部工作和离退休干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山东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山东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5.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6.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7.征求意见表
8.推荐对象汇总表
9.附件.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中共山东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