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地震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震行政主管部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印发《关于评选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12号),拟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做好我省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地震系统各级单位和工作部门。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省地震系统在职干部职工。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的人员,近年来若有新的贡献,可以参加此次评选。
(二)推荐名额
全国拟表彰先进集体20个、先进工作者15名,实行差额评选推荐,分配给我省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各市和省地震局可择优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基本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以及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领导班子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信念坚定、廉洁奉公、作风优良、团结有力,干部职工队伍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作风扎实、和谐进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和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主业,在地震监测预报预警、震灾预防、风险防治和应急响应等方面成绩显著。
2.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推动防震减灾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以深化改革破解发展中的困难问题,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增加发展动能,在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创新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在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服务经济社会方面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和政府的广泛认可。
4.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作风民主,有较强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在党的建设、干部人事、财务、综合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有力地服务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
5.深入推进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积极拓宽工作领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得到普遍认可。
6.在突发地震事件处置中,及时妥善处理险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
7.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防震减灾事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通业务、敢于担当、恪尽职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无违法违纪行为,原则上从事地震行业5年(含)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处置、科技创新工作体系建设中,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和综合保障工作中,贡献突出、事迹感人。
2.长期坚守在防震减灾工作一线,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在基层单位的平凡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不畏艰险,勇于奉献,面对复杂情况和问题,意志坚定,敢于担当,善于处置复杂疑难问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
4.勇于开拓,在市县防震减灾工作中成绩显著,在干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5.在完成专项任务和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对照评选推荐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逐级上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市、各单位推荐情况,坚持好中选优,择优确定拟推荐对象。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初审结果反馈相关单位后,由所在单位对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
(二)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副厅级(含)以上地震系统单位(部门)不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其处级(含)以下的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可以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副厅级(含)以上个人不参加评选。在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
(三)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在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高度组织推荐。坚持以业绩、贡献为主要衡量标准,切实把政治意识强、工作业绩好、表率作用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出来。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对拟推荐对象严把政治关、实绩关、身份关、廉洁关、形象关。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须经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四)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对在评选表彰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相应推荐名额。对于已受到表彰的人员和集体,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撤销其所获荣誉,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市级评选单位于9月5前将推荐工作报告、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附件2)、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表(附件3)、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4)、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报送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地震局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章。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震局联合成立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评选表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所在地区和部门的推荐审核工作。
联系人:孙 飞 王昊然
联系电话:0531-58622020
通信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20号
邮政编码:250014
电子邮箱:dzrs0531@163.com
附件:1.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
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
3.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表
4.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地震局 2019年8月26日
附件.doc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