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9-04-0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

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引导全省人社系统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积极担当作为,全面提高人社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能,决定自4月上旬至9月中旬,开展“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贯彻落实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视频会议部署,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10号)要求,分阶段、多视角宣传人社系统在创业服务以及社保、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领域质效提升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新风貌,激励系统上下“比学赶超”,全面提升人社工作质量和为民服务水平。

二、宣传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前)。一是开展专题访谈。在《大众日报》发布《山东人社系统提升创业服务质效,变“我要管理”为“我要服务”》。请山东电视台对厅负责同志进行专访,围绕全系统推进“质效提升”活动,谈思路、谈打算,适时在《山东新闻联播》播出。二是在《山东人社》微信公众号、厅门户网站设立“质效提升抓落实”栏目,发布有关市人社部门和省厅有关处室、单位开展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的新部署、新动作,引导全厅、全系统只争朝夕动起来,凝聚推进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的共识和力量。

(二)查摆问题阶段(4月初至4月底)。搞好宣传策划,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质效提升行动查摆问题阶段的进展和成效。一是树立全系统开门纳谏、开门查摆问题的新形象。利用《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省内主流媒体和大众网、齐鲁网、新锐大众、闪电新闻等主流新媒体,适当利用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加大宣传人社系统到工作一线查摆问题,举行服务对象座谈会、专家座谈会、基层人社部门座谈会、对标省份学习交流会等情况,树立人社系统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决心整改的良好形象。二是引导全系统加强查摆问题。扩大“质效提升抓落实”专栏的覆盖面,除在厅门户网站、“山东人社”官方微信外,在《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及“山东人社杂志”微信公众号也开设“质效提升抓落实”专栏,陆续编发各市和省厅各处室、单位查找问题,引导各市、各单位提高查摆问题的深度,改进查摆问题的方法,鼓励全系统“比学赶超”,提高查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各市也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将“服务质效提升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三)整改提升阶段(5月初至8月底)。加大宣传人社系统深度整改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的新形象。一是组织媒体开展“质效提升基层行”活动。由省厅相关处室、单位推荐,选取几个有代表性的基层单位,适时组织主流新闻媒体记者赴基层进行采访,宣传基层人社部门整改问题、提升服务的典型经验做法,展示基层人社部门狠抓落实、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人社部门的美誉度和影响力。二是继续加大系统内宣传。利用厅门户网站、“山东人社”官方微信、《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及“山东人社杂志”微信公众号的“质效提升抓落实”专栏,宣传各市和省厅各处室、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鼓励、引导全系统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既立足当前、立行立改,着力解决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现实问题,又着眼长远、标本兼治,不断推进解决制度供给、体制机制、队伍素质等长期问题。同时,人科院将发挥制作优势,制作、推出一批有温度、接地气的鲜活报道。

(四)总结评估阶段(8月底至9月中旬)。结合总结评估报告,认真梳理质效提升行动开展以来的亮点成果和经验做法,在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大众网、齐鲁网、齐鲁壹点、闪电新闻、新锐大众等主流媒体刊(播)发综述性报道,为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圆满收关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加大系统内宣传,努力凝聚全系统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三、组织实施

(一)各市和省厅各处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梅建华厅长提出的“抓重点、攻难点、治堵点、办试点、现亮点”的工作思路,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工作落实成效。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亮点、好典型,要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宣传,在全系统进一步倡树“质效提升抓落实”的鲜明导向。同时,要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网上舆情,加强分析研判,提高网评时效,做到及时回应,妥善处置,不断凝聚和释放网络舆论正能量。

(二)各市和省厅各处室、单位要积极提供宣传素材(每个单位原则上至少提供1篇),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把关工作,联系厅政策研究处和人科院开展宣传策划,整理、加工和编辑宣传素材,并确定宣传方式和步骤,定期开展宣传报道。人科院发挥采编优势,抓好宣传策划和稿件编辑等工作。

(三)省厅就业促进处、高校毕业就业处、人才开发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职工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居民养老保险处、社保基金监督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处、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社保中心、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要做好与各市及县(市、区)的沟通联系,推荐1-2个基层单位作为“媒体基层行”的备选单位,并提供简要事迹材料和基层单位联系人,于5月10日前送政策研究处和人科院。


政研处联系电话:0531-86101257  邮箱:fsrst@shandong.cn

人科院联系电话:0531-86905517  邮箱:ttaorst@shandong.cn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3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访问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