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徐周:
本委已受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与你人事争议一案(鲁劳人仲案字〔2023〕第25号),申请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申请:1.裁决被申请人返还旷工期间发放已发放工资7624.40元、采暖补贴3200元、旷工期间单位代缴社保个人缴纳部分4671.87元、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8297.28元,以上合计23793.55元。2.裁定被申请人配合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及公积金转移手续。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鲁劳人仲案字〔2023〕第25号的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2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开庭(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四楼),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