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面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新态势,沂源县打破传统思维,破除路径依赖,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举措,整合人社、工会、法院、司法等多方资源,协同联动,多元赋能,聚力打造“预商调裁诉”一体化机制,成功走出一条多元调解、仲裁诉讼和社会治理融合互促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新路径。
一、建立机制,配强队伍,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一是创新工作思路。改变以往主要依靠人社部门处理劳动矛盾纠纷的局面,积极与总工会、人民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协调沟通,联合成立劳动争议“预商调裁诉”委员会,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团队,配备仲裁员2名、法官2名、律师6名、调解员3名、心理咨询师3名、工会工作者4名、志愿者1名,有效满足职工日常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及法律援助等维权需求。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相继制定了劳动争议“预商调裁诉”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调解员行为规范,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台账、案件办理情况登记表,统一了先行调解建议书和委托调解通知书等文本格式,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是理顺工作程序。劳动争议“预商调裁诉”委员会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预防调解及仲裁诉讼工作,部门间相互派员深入交流学习,共同提升业务水平。同时,集合各部门优势资源,积极探索“人社+工会+法院+互联网”创新实践,开设“E+智慧法庭”,全面升级在线调解和智慧咨询服务。
二、打造阵地,健全体系,无缝衔接畅通维权渠道
一是搭建县级平台。借助县总工会职工服务共享阵地,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暨“预商调裁诉”一体化中心,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仲裁员工作室、法官工作室、心理咨询工作室,打造劳动争议一体化调解中心平台,并积极融入全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2022年以来,该中心共计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201件,调解成功148件,调解成功率达73.6%,先后获评淄博市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山东省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二是建立基层网络。按照“六有”标准,在全县各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打造县、镇街、企业一体化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对于有维权意愿的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由律师和调解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对于有仲裁、诉讼需求的当事人,引领至仲裁员工作室、法官工作室,由值班仲裁员、法官对争议案件进行裁前、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进入仲裁、诉讼程序。
三是构建多元模式。通过打造劳动争议“预商调裁诉”一体化平台,有力促进了案前调解、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的无缝链接,形成了“预防+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全链条式劳动争议联合调处新模式,构建了优势互补、专群结合、融合发力的劳动维权多元服务格局。
三、强化宣传,源头预防,文化引领打造特色品牌
一是宣传上做文章。“线上+线下”联动普法,在微信公众号上推出“普法小课堂”专栏,以案释法;组织“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塑造劳动之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举办“与法同行·送法入企”宣讲会,不定期到重大项目建设工地开展农民工维权及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等等,进一步提高企业法治意识,筑牢职工维权第一道屏障。
二是预防上下功夫。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配备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深入企业指导“1+3”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县国有及其控股企事业单位的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在95%以上。依托企业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员培训,为198名培训合格者颁发证书,切实提高监督员预防和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
三是品牌上促提升。通过全方位宣传、立体式预防,大力弘扬“法为上、人为本、和为贵”的调解文化,不断深化丰富“和合”这一特色调解品牌内涵。引导企业和劳动者更多以协商、调解等非仲裁诉讼手段解决纠纷,在妥善化解矛盾的同时,不断提升当事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以更好的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调解仲裁工作的新期待,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沂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叶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