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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张得周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巨劳人仲案字〔2022〕第698号),因通过电话通知、邮寄等方式无法将开庭通知书送达至你单位,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在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5室(巨野县文昌路与青年路路口北100米路东)开庭审理,请携带与案件相关证据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30-8319008。
特此公告。
巨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