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式”调解,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

2022-04-1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威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探索试行劳动争议要素式,拓展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服务模式,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不间断、不见面处理

威海2022年第一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现100%按期结案,调解率达77.9%85.24%的劳动人事争议以非诉讼方式化解,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争议“要素式”调解,率先尝试,效果可期

“非常感谢威海仲裁的调解工作,我们参照威海案例的调解思路,顺利解决了几起类似的纠纷。”某公司法务在履行了调解协议后,特意致电仲裁员表示谢意。

今年2月下旬,威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刘女士诉广东省某医药公司的仲裁申请,考虑被申请人在外省、疫情多点散发,仲裁员启动“要素式”调解模式,线上与当事人开展沟通。虽然案情并不复杂,但刘女士主张补偿数额偏高,公司亦表示:因生产经营调整,已与多个地市网点的业务员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其中某个员工申请仲裁,公司遂与其调解,会导致群体效应,况且调解就是“和稀泥”,有官司就要打到底。

解决争议,找准问题“靶子”是关键。仲裁员并未急于提出调解建议,而是在综合分析案情的基础上,为双方当事人定制了调解要素表,指导双方理清事实、提炼要素、归纳焦点。3天后,要素表填好了,当事人的态度也趋于理性冷静。调解方案和时机成熟,仲裁员开始有的放矢释明法条、分析案例,逐条逐项解开当事人心结、消除当事人顾虑,随着调解不断深入,刘女士的诉求金额回归至合理区间,公司也认识到用工管理存在问题,不再排斥调解,而是主动联系仲裁员咨询涉案法规政策。一周后,双方当事人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运用此案的调解经验,顺利化解了多个地市的争议纠纷。

“要素式”调解,是指对争议案件的基本事实要素进行提炼就各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围绕案件有争议要素进行调解,突出事实关键,优化调解程序,打破“为了调解而调解”的认识藩篱,提升仲裁调解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流程“要素化”再造,案件瘦身,服务提速

“中止了8个月的案子,恢复审理后17天就调解了,这速度,飞起来了!”王某在收到仲裁调解书后兴奋的发了短视频,收获大量围观点赞。

20216月,因公司不服王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王某诉某运输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中止审理,历经行政诉讼、再次鉴定,该案于20222月恢复审理,王某增加了仲裁请求,公司表示要走完“一裁二审”程序,双方本就紧张的关系随着案件重启降至冰点。仲裁员运用“要素式”调解,按照“三步走”流程,最终调解成功。

要素式受理,描绘预期合理的自画像。收到仲裁申请,根据争议性质和类型确定案件要素,如劳动合同签订、入职离职时间、劳动报酬约定等,制定个性化要素表格,通过线上或线下,指导当事人全面、如实、明确、简要填写。当事人围绕要素理顺诉求,避免遗漏重要事实,省略与争议无关的陈述,形成合理的争议处理预期。

要素式调解,提取化解争议的最大公约数。通过要素信息快速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把握当事人的核心诉求与目标底数,精准定制调解方案,以视频会议或电话方式,综合运用心理疏导、法条释明、类案解析等方法,引导当事人进行非零和博弈的高效沟通,大幅提升调解成功率。

要素式文书,制定简明规范的协议书。调解成功的,根据调解要素表、调解笔录,制作电子版和纸质版仲裁调解书,以清单、列表等要素方式体现争议事实和协议内容,内容简明,形式规范,便于对照履行。

事实“要素表”确认,硬性衔接,机制突破

“原以为调解不成再裁决要耽误很长时间,没想到居家生活刚结束就拿到了仲裁裁决书。”320日,赵某诉某培训机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员、双方当事人均处于居家状态通过线上调解、庭审,作出仲裁裁决。

   “要素式”调解做出了证据审核认定的开创性探索,拓展了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的方法和渠道。基于对争议事实依法准确的认定,经当事人确认的事实“要素表”可以作为调解不成功时仲裁过程的事实依据,“要素式”办案形成硬性衔接,极大提高了案件的庭审质量和效率,节约了当事人维权成本,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贡献仲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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