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平: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于学栋、朱瑞振诉陈文平、山东昌舜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东劳人仲案字[2021]第216号),因无法联系到你,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申请人于学栋、朱瑞振的仲裁请求为:1、依法裁决三被申请人连带给付所欠的工资81000元;2、两申请人所委托的代理人仲裁代理费6000元及两申请人的仲裁维权材料费、差旅、误工、饮食等2000元由三被申请人连带承担。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9时0分在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庭(泰安市东平县佛山街008号,联系电话:0538-2851786)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东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