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劳人仲案字〔2021〕第31号公告(受送达人: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新疆美利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1-05-06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新疆美利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乔磊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威劳人仲案字〔2021〕第25号),现已审理完结。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如下:新疆美利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2019年12月工资55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0641.4元,驳回申请人超过该数额部分的仲裁请求;驳回申请人要求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相关责任的仲裁请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胶州路7号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7室),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威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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