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公正 调解先行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当事人好评

2020-07-2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作为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的居中裁判机构,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职责。目前,劳动人事争议依然高发且日趋复杂化、调处难度加大,劳资双方存在的矛盾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具体利益差别的矛盾,是能够在沟通协商、依法调处的基础上圆满解决的。基于这一判断,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山东省仲裁院)始终坚持“柔性调解、严格依法、公正为民”的办案理念,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鼓励和解,强化调解,提升用人单位自主化解争议能力,最大限度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特殊时期“案结事了人和”,获当事人普遍好评。

一、释法明理,厘清法律责任

很多争议的发生,缘于劳动者、用人单位对于法定劳动人事权利义务不清楚,部分争议虽然双方都有调解意向,但又固守自己的想法,分歧差距无法缩小,导致问题久拖不决。为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向转化为调解成果,山东省仲裁院结合案情向当事人耐心解释法律法规政策适用问题,将双方争议焦点摆明列细,逐条理清双方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结合当事人意愿,适时提出调解建议,帮助当事人握手言和。近年来,因离职违约金问题引发的争议不断增多,针对此类争议,山东省仲裁院研究形成类案处理意见,并成功调解多起争议案件,有效减轻了劳动者离职诉累,也为用人单位规范管理提供了参考。

二、调解先行,最大限度柔性化解争议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山东省仲裁院灵活探索多种调解方法,在尊重当事人意愿鼓励“不见面”协商的基础上,采取电话调解、微信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拓宽调解渠道、提高调解效率。仲裁员多次合议明确调解建议及分工,调和双方当事人矛盾。某省属事业单位聘用的职工提起了近十项仲裁请求,承办仲裁员通过前期沟通,了解到单位有调解意向,迅速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多次电话调解,逐步缩小双方分歧。针对双方就请求金额迟迟不能达成一致、亟需当面沟通协调的情况,在充分预判“面对面”调解风险的基础上,通过4个小时“不见面”矛盾梳理,在半小时内迅即完成现场调解活动,对调解结果双方非常满意。

三、跟踪回访,案结事了管长远

山东省仲裁院一直秉持这样一个办案理念:结案并不代表结束。很多争议案件,无论是裁决结案还是调解结案,都面临后期当事人履行的问题,真正实现案件事了人和、定纷止争息事,才能从根子上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的争议结案后,安排仲裁员定期回访当事人,了解裁决书、调解书或者调解协议是否已经履行,问题是否已经得到圆满解决。同时,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争议隐患集中的,通过发放仲裁建议书、回访座谈等方式及时提醒和纠正,指导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争议发生。2019年底调解结案的一起争议涉案金额近10万元,双方一致同意单位在3个月内向劳动者支付该笔款项。春节假期后,承办仲裁员联系劳动者,得知单位尚未向劳动者给付,仲裁员第一时间联系单位代理人,向其释明该款项已近单位承诺支付期限,请代理人协调单位尽快履行协议。通过多次联系沟通,劳动者顺利拿到了该笔款项,电话联系仲裁员表达谢意,并在疫情趋稳后专程上门表示感谢。

四、练兵比武,强队伍亮品牌

2019年组织仲裁文书写练兵比武活动得良好效,2020年组织开展模拟仲裁庭庭审练兵比武活动,在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机构形成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3月份,山东省仲裁院创新开办“业务讲堂”,每周一讲,人人上讲台,个个当老师,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和典型案例集中研讨,从理论和实践方面大提高了仲裁办案人员专业能力素质。积极开展涉疫情劳动争议和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研究,加大办案指导力度,发挥好对市、县仲裁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基层联系点,倾听基层呼声,在接受电话咨询、窗口受理、办案实践中多渠道听取当事人提升质效、改进服务的意见建议。树牢“人人是窗口、处处有服务”理念,开展“畅通维权路 调裁为民行”品牌创建活动,进一步锻造过硬队伍、优化服务流程、深化便民举措,以良风正气守底线、促创新。

群众事,无小事。山东省仲裁院将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调裁质效和群众满意度,让当事人感受到调裁服务的人文关怀和公平正义,全力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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