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立案,快速调处 ---淄博市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2020-04-30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7日,市仲裁院受理淄博一建陶企业46名员工集体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诉求裁决企业支付因疫情影响停产导致的工资和生活费等。市仲裁院即时立案,针对申请仲裁人员数量较多,且情绪激动的情况,启动了重大集体争议应急处理机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设在市仲裁院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接受了46名申请人的委托申请,代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市仲裁院工作专班先后四次,深入企业了解当前疫情影响下经营情况和停产现状,指导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化解争议。4月28日开庭当日,仲裁员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分别与企业负责人、员工耐心沟通,讲明利害关系,释法明理。经过调解,于开庭当日双方握手言和,并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现场支付职工调解款项。最终,一起存在群体性矛盾纠纷隐患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庭的努力下成功化解,体现了仲裁方便快捷、公平公正高效的仲裁效能,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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